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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天安豪园二期商品住宅项目(B-2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

上海海峡思泉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0930153208《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3〕140号文核发沪闵建(2023)FA31011220230038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优化提升品质,你(单位)申请对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B-11号楼、B-24号楼首层商业内部布局、外轮廓局部调整,主要涉及商业内部分割变化、各商业分隔单位内增加厕所,老年康体活动室范围微调,原餐饮功能取消,调整为商业功能等等。另,24#一层原局部架空区域取消。
       2、住宅户型套内优化调整、会所套内优化调整,涉及单体B-10/11/12/13/14/15/16/23/24号楼全部地上分层平面,主要为房间门洞位置调整、隔墙微调、外装饰线条调整、设备平台范围调整等等。同步补充外立面的材质、补充表达室外楼梯、更新屋顶构架造型、更新外立面装饰线条等。
       3、B-31号楼电站根据电力局图纸深化,调整门窗、检修口、外立面等等部位。
       4、根据上述变化,同步更新各单体外立面,包括补充外立面的材质、补充表达室外楼梯、更新屋顶构架造型、更新外立面装饰线条等等。
       5、总图部分间距数据、建筑高度数据调整等,其中B-13号楼建筑高度由40.95米降低至39.75米。
       6、综上变化,调整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调整为52624.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调整为52624.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调整至50808.5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调整至1968.93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至1815.77平方米、架空层面积由151.48平方米调整为0,住宅机房层面积调整至378.62平方米、占地面积调整为6992.05平方米。
       B-2区调整引起的计容面积等有关指标变化须在后续其他区中平衡,确保总指标不变。
       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工程规 划许可证及附图为准,变更部分详见变更后的总图及文本 (以云线标注为准)。 
       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