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506242160《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原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2023〕158 号文核定(沪闵书(2023)BA310112202301530)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该项目拟选址位于闵行区莘庄镇,东至规划杨水路,南至疏影路,西至北横泾,北至淀浦河;建设工程性质: 市政场站设施;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3031.61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根据《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莘庄社区 01 单元 30A街坊及 02 单元 05、06 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沪府规划〔2021〕146 号),现你单位申请对建设项目地下部分增加用地范围,申请变更规土意见书。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用地范围增加 05-03 地块内综合设置雨污水泵站设施及调蓄池设施的地下部分,用地(地下空间)面积约为3077.77 ㎡(以实测为准)。05-04 地块建设项目的用地面积不变。 本次变更仅限上述内容,具体见附图,建设单位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5 月 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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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浦南雨污水合建泵站及总管新建工程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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