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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宝镇九星地区配套市政道路-九星路(智联路-虹莘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批复有效期延续的决定(第2 次)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日
  • 索引号:SY220004592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04-02
  • 发文字号:沪闵规划资源选预延〔2025〕2号
  • 发布日期:2025-04-0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填报的“七宝镇九星地区配套市政道路-九星路(智联路-虹莘路)道路新建工程”《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受理号 20250402179310)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于 2021 年 4 月12 日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2021〕31 号文核发《关于审定七宝镇九星地区配套市政道路-九星路(智联路-虹莘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 划 土 地 意 见 书 ( 划 拨 土 地) 的决定》(证号沪闵书(2021)BA310112202100323,以下简称《决定》)。并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延〔2024〕4 号同意该《决定》有效期延续,现你(单位)(第 2 次)向我局提出延续《决定》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关于核发七宝镇九星地区配套市政道路-九星路(智联路-虹莘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有效期至 2026 年 4 月 12 日。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4 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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