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闵行区颛桥镇MHP0-0601 单元10-11地块(地上空间)、 吴泾镇MHP0-0601 单元15-05、17-03地块项目(二标段 1-4 幢、41 幢中、70 幢门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6月4日
上海广沅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50526188698《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3〕295号文核发沪闵建(2023)FA31011220230076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优化提升品质,你(单位)申请对详见附件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1-4#租赁住宅单体平立剖优化调整。主要为:所有阳台改为开敞阳台;门头造型修改、部分门宽修改、部门门样式修改;部分楼栋立面增加竖向线条;机房层局部墙体、造型微调等; 2、水泵房布局调整,夹层车库中P 型站取消。根据以上变更同步调整有关经济技术指标数据:本规证的总建筑面积调整为 59541.03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调整为59541.03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调整为49773.61 平方米,盖上车库夹层计容面积调整为 394.64 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调整为 9767.42 平方米。同步调整地下面积分类表与附图。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为准,变更部分详见变更后的总图及文本(以云线标注为准)。 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6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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