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建设项目 > 建设工程行政许可 
关于变更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段18-05 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3日
  • 索引号:SY220004620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05-13
  • 发文字号:沪闵规划资源选预变〔2025〕17号
  • 发布日期:2025-05-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你(单位)填报的 20250506185102《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2024〕39 号文核定(沪闵书(2024)BA310112202400270)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现你单位申请对原规土意见书进行变更。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 2 -
       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将原“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段18-05 地块学校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调整为“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段18-05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
       2、完善精确四至范围,调整为东至新源路,南至银春路,西至 18-03 地块用地红线,北至规划公共绿地。本次变更仅限上述内容,其他规划要求仍按原文件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2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