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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浦锦街道芦恒路敬老院新建工程项目 《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0日
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50904207046)《上海市工程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规 划 资 源 验 收 申 请 表 》 ( 规 证 号 :FA310112202201104)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检查,该项目已完成了地质资料汇交(汇交凭证编号:沪地资凭(2025)0922号)。经审核申请验收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竣工规划验收要求。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国发〔2008〕3号)等要求,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土地检查核验要求。 3、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该项目还未全面完成档案报送,《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附后。你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限时办理归档承诺书》履行承诺,逾期不履行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浦锦街道芦恒路敬老院新建工程项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编号:沪闵规划资源验(2025)JA310112202501417)。 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9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