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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上海市南安庆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8日
  • 索引号:SY220004577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03-18
  • 发文字号:沪闵规划资源选预变〔2025〕7号
  • 发布日期:2025-03-1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50312175650《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2023〕136号文核定(沪闵书(2023)BA310112202301300)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现你单位申请对已批规土意见书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项目建设主体调整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本次变更仅限上述内容,不涉及其他改变。建设单位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 ,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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