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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浦科路(立跃路-陈行公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4日
  • 索引号:SY220004523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4-11-04
  • 发文字号:沪闵规划资源许方变〔2024〕14号
  • 发布日期:2024-11-0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填报的2024101715499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方〔2023〕77号文审定沪闵方(2023)DA31011220230100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根据《上海市闵行区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北区)MHPO-1306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C-01A、C-01B 街坊实施深化》论证报告(闵规划资源建[2024]2 号)及沪闵规划资源选预变〔2024〕2 号,你单位申请变更浦科路(立跃路-陈行公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同意浦科路(立跃路—陈行公路)道路新建工程用地面积调整为7726.98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 6910.52 平方米,地上空间 816.46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同意浦科路跨周浦塘河道局部区域的道路红线宽度由 12 米调整至 17 米,主桥(周浦塘段)横断面布置调整如下:0.25m(警示标志牌)+1.2m(结构带)+0.3m(栏杆)+2~2.7m (人行道)+0.4m(防撞护栏)+8.0m(车行道)+0.4m(防撞护栏)+2m(人行道)+0.3m(栏杆)+1.2m(结构带)+0.25m(警示标志牌)=17m。
       3、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内容,具体见附图,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建设单位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然资源局

2024 年11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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