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泉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51111217325《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土许方〔2014〕第 86 号文审定沪闵方(2014)DA31011220145228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因设计优化,你(单位)申请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项目名称由上海浦东佳程广场(G1-12 地块)项目调整为上海浦江镇漕河泾开发区浦江科技园项目。 (2)总平面图:取消原 2 号办公楼,新增 1#楼商业、2#楼商业,将原 1 号酒店/办公楼拆分为 3#楼商业/办公、5#商业裙房、6#商业、7#楼宴会厅、9#地下车库,原 3 号垃圾站重新编号为 8#楼垃圾站。总平面布局调整。总建筑面积由74902.79 平方米(其中地上 44403.69 平方米,地下 30499.1平方米)调整为 76501.82 平方米(其中地上 44495.88 平方米,地下 32005.94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 43957.65 平 方米调整为 43967.88 平方米,容积率由 1.79 调整为 1.8。 (3)1#楼商业、2#楼商业(东侧小楼):新增单体,功能为商业,均为 3 层,建筑高度均为 16.75 米,总建筑面积均为 933.34 平方米(均为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均为933.34 平方米。 (4)3#楼商业/办公、6#商业(塔楼)、5#商业裙房、7#楼宴会厅(裙房):建筑外轮廓微调,立面调整为玻璃幕墙。原裙房 1-2 层合并为 1 层,功能由酒店大堂、酒店调整为大堂、宴会厅、餐厅、健身房等。原 3 层酒店功能调整为设备夹层、管道转换层,层高均为 2.1 米。塔楼功能由酒店、办公等调整为商业、办公,平面布局相应调整。建筑层数由14 层调整为 12 层,建筑高度不变。 (5)9#地下车库:取消下沉广场,地下室轮廓、平面布局、车位布局调整,功能由地下车库、设备用房调整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会议室等,地下建筑面积由 30499.1 平方米调整为 32005.94 平方米。建设单位下阶段应结合行业部门、属地政府意见,进一步优化 3#楼商业/办公(塔楼)2-12 层、6#商业(塔楼)2-12层设计方案,优化调整业态及平面布局、深化设备夹层及管道夹层方案,并按规定调整后重新报审。 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为准。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11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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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上海浦江镇漕河泾开发区浦江科技园项目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