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闵行宾川路 200 弄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二期)16 号楼”《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受理号20260210232294)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于 2022 年 3 月 8 日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2〕48 号文核发《关于审定闵行宾川路 200 弄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二期)16 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决定》(证号沪闵建(2022)FA310112202200210,以下简称《决定》)。并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延〔2025〕3 号、沪闵规划资源许建延(2023)2 号、沪闵规划资源许建延(2024)12 号同意该《决定》有效期延续,现你(单位)(第 4 次)向我局提出延续《决定》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关于核发闵行宾川路 200 弄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二期)16 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有效期至 2027 年 3 月 8日。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2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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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闵行宾川路200弄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 (二期)16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批复有效期延续的决定(第4次)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