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 你单位填报的20230517263206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闵行区发改委批复项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国家和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东河泾(东河泾泵闸-彭渡奚家浜)河道整治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规划名称:上海市闵行区闵开发03单元(MHP0-1203)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文号:沪府规划〔2021〕174号。 3、项目拟选位置:闵行区马桥镇 东河泾。 4、规划用地性质:水域及绿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3329.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河道2983.6平方米,绿地(部分功能为防汛通道)345.4平方米。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河道整治(同步实施护岸、绿化等附属工程)。 2、应符合《上海市河道规划设计导则》相关要求。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并以最终审定的方案为准。 四、其他管理要求 1、土地权利人 (建设单位) 应当做好地块内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 3、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开展土地前期准备工作;涉及收回国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进行收地公告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征收和收回土地过程中应处理好权属关系,保障权属人利益。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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