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体育局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24版)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1.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各单位、各科室);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机关党总支及下属基层党支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系统各单位、各科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系统各单位、各科室); 5.《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系统各单位、各科室); 6.《全民健身条例》《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系统各单位、各科室); 7.《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群体科、区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8.《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竞训科、区少体校); 9.《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区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10.《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群体科、竞训科); 11.《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竞训科、区少体校); 12.《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区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13.《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竞训科、区少体校); 14.《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竞训科、区少体校); 15.《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区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16.《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区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17.《体育仲裁规则》(群体科、竞训科、区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18.《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区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19.《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群体科、竞训科、区体育管理服务中心、区少体校); 20.《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群体科、区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除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外,还包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责任科室(基层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宣传普及工作。 二、项目清单 1.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 坚持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加强体育系统法治教育,拓宽和丰富系统内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集体学习行业专业法规和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局系统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2.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体育专业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全系统的宪法宣传。在民法典宣传月,开展全系统的民法典宣传。充分运用“闵行体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体育宣传周、全民健身日、市民运动会等时间节点,围绕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目标,大力宣传体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开展生动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扩大体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市民中的知晓度。 3.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工程,依托各类公共体育场馆、体育设施、体质监测站等公共空间,拓展系统资源,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4.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充分使用“闵行体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法治宣传,及时更新普法工作信息,加强体育法治宣传。针对涉及区体育系统的热点社会关注话题,及时制定宣传方案或舆情应对方案,组织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权威的法治解读,引导法治舆论。 5.加强组织领导 将普法工作纳入区体育局系统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三、重点普法对象 1.区体育局系统全体职工; 2.区体育局系统一线、二线、三线运动队管理人员、教练员、运动员; 3.区体育总会、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和会员等; 4.镇文体中心、街道党建服务中心(文体组)全体职工; 5.各类体育设施、体育培训机构运营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赛事活动办赛主体及其服务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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