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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体育局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闵行区体育局行政执法职权与依据梳理汇总表

2021年)

 

行政执法主体(1家):闵行区体育局

行政执法事项(5项):行政处罚事项4项(本局的行政处罚权归属于区文化执法大队)

行政检查事项2

行政许可事项4

行政确认事项1

行政强制事项0

行政奖励事项0

其他行政事项4

 

事项

执法依据

一、行政处罚事项(4项)

1对无证经营游泳项目的处罚

《全民健身条例》第36条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27

2、对取得泳池经营许可证但是经营过程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罚

《全民健身条例》第37条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28

3、对违反泳池安全管理的处罚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29

4、对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罚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30

二、行政检查事项(2项)

1、体育彩票销售监督检查

《彩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2、公共体育设施监督检查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五章 第二十八条

三、行政许可事项(4项)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十二条

2、公共体育场所拆迁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审批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3、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4、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批(二、三级)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第四章  第十四条

四、行政确认(1项)

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二级、三级)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五、行政强制事项(0项)

六、行政奖励事项(0项)

七、其他行政事项(4项)

1、主动公开体育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

2、依申请公开体育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

3、体育信访办理

《信访条例》

4、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卡经营活动监督管理

《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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