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单及责任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莘庄镇党政办) 2、《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宗教事务条例》(莘庄镇党群办)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莘庄镇纪委)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工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莘庄镇总工会)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莘庄镇团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莘庄镇妇联) 7、《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上海市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莘庄镇经发办)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莘庄镇规划生态办)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莘庄镇社事办) 10、《上海市禁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莘庄镇平安办)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莘庄镇社建办) 12、《信访工作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莘庄镇信访办)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莘庄镇城运中心(安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莘庄司法所)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莘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莘庄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17、《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莘庄镇房管所)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选举法》(莘庄镇人大办) 二、项目清单(或重点普法任务) 1、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规范化和常态化。 2、结合妇女权益保护日、老年人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 3、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开展党员培训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 4、大力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借助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开展线上普法活动。 5、定期对本镇矫正安帮、禁毒等特殊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和普法活动。 6、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法治巡演、宪法进校园、宪法宣誓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使宪法宣传活动广覆盖、有实效。 三、重点普法对象 对内:全镇机关党政干部职工、党员 对外:一是针对镇范围的青少年学生、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来沪人员和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二是对镇域内(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三是针对矛盾纠纷当事人、社会困难群体等普法对象;四是社区矫正、安帮、禁毒等特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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