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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泾镇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6日

 

吴泾镇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公告

 

为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保障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工作规定(沪城管规〔2023〕2号)20240518起,吴泾镇合行政执法吴泾镇部分区域开展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

现公告如下:

、非现场执法事项

(一)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占道设摊,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要求等违法行为;

(二)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运输水泥、砂石、垃圾的车辆未采取密闭、包扎、覆盖措施等违法行为;

(三)工地违规夜间施工、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

)其他多发易发、直观可见且依托信息化设备设施能够辨别、易于判断的违法行为。

三、非现场执法覆盖区域

(一)电子固定式技术监控设备

1、龙吴路(放鹤路—永德路);

2、剑川路(宝秀路—景东路);

3、永德路(宝秀路—虹梅南路);

    4、宝秀路(剑川路—塘泗泾桥);

5、虹梅南路5201弄;

    6、北吴路345号。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