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市政府同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财政局核定了我区2023年政府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额度。据此,我区拟定了2023年政府债券额度分配和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按照《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增加预算总支出等情况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为此,区政府编制了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关于2022年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2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2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1.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97.8亿元。截至2022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5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1.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43.8亿元,我区政府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一)债券额度下达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累计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12.9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额度7.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54.7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额度20.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额度29.9亿元。根据债券资金的使用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总体原则,积极做好债券项目的申报和资金分配工作。 (二)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我区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卫生、教育、生态环保、养老等项目。债券发行后,区财政局及时拨付债券资金,并着力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不断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绩效。截至6月底,我区2022年新增债券资金区级已完成58.3亿元的末级支付进度。 (三)债务还本付息 2022年,我区政府债务还本6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20.5亿元(通过再融资债券还本20.4亿元、安排财政资金还本0.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48.4亿元(通过再融资债券还本29.9亿元、安排财政资金还本18.5亿元)。政府债务付息1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6.6亿元,专项债务付息7.6亿元。 (四)债务管理 2022年,我区继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效能,积极争取市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提高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健全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管理使用机制,接受人大对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并实施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新增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加快推动项目建设,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深化部门间协同配合的项目储备机制,早谋划、早准备、早梳理,推动区镇两级同步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梳理和准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积极做好新增专项债券的项目储备和筹划申报工作。三是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落实政府债务全覆盖检查机制,通过单位自查与财政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将区镇两级政府债务纳入常态化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2023年政府债券额度分配和债券资金使用方案 在我区的积极争取下,市财政局将下达我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59.0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额度7.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1.2亿元、再融资债券额度30.8亿元。 (一)关于地方政府新增债券 1.我区政府债务限额 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0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7.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9.0亿元。2023年下达的可发行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1.2亿元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9.0亿元、使用2022年专项债务结存限额空间12.2亿元。截至目前,我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4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8.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06.8亿元(详见附件4)。 2.新增债券额度分配 (1)新增一般债券。按照债券管理相关要求,2023年我区新增一般债券额度分配重点聚焦区域内统筹发展的重点项目,并综合考虑债务风险、项目建设进度、融资需求等因素。按此,2023年我区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券额度7.0亿元,主要用于道路建设、河道整治、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 (2)新增专项债券。2023年,根据国家和市对新增专项债券分配的要求,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的审核,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并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据此,2023年我区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主要根据项目需求和融资平衡情况进行分配,并通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备案。按此,2023年我区拟使用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1.2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垃圾处理、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详见附件5)。 (二)关于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 根据市财政局对债券还本的预算管理,年初预算编制时应将当年到期需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全额编入预算,待再融资债券额度正式审批通过下达后再进行预算调整。市财政局将下达我区2023年再融资债券额度3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8亿元、专项债券5.0亿元。按照市级转贷我区的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和我区再融资实际需求,2023年拟使用再融资债券额度3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8亿元、专项债券5.0亿元。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对应的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综上,需纳入本次调整预算安排的债券收入和支出为59.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2.8亿元、专项债券26.2亿元。 调整预算经审议通过后,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根据债券使用规定按照当年计划执行完毕,将项目资金支付到末级。 三、关于区本级2023年预算调整的说明 本次新增一般债券7.0亿元,其中5.0亿元为新增支出,2.0亿元从已安排预算的政府投资项目中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调整1.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0.7亿元),相关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0亿元、调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亿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亿元;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0.7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0.7亿元。 本次新增专项债券21.2亿元,全部为新增支出,相关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2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21.2亿元。 本次再融资一般债券25.8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5.0亿元,全部用于债券还本,对已安排用于还本的预算资金,做相关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5.8亿元,调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8亿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0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5.0亿元。 四、关于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区本级预算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预算数由0调整为32.8亿元,增加32.8亿元。即新增一般债券7.0亿元和再融资一般债券25.8亿元,合计32.8亿元。 (2)“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数由90.4亿元调整为63.3亿元,减少27.1亿元。 2.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预算数由289.3亿元调整为295.0亿元,增加5.7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经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520.4亿元调整为526.1亿元,增加5.7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预算数由0调整为26.2亿元,增加26.2亿元。即新增专项债券21.2亿元和再融资专项债券5亿元,合计26.2亿元。 2.支出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预算数由162.1亿元调整为182.6亿元,增加20.5亿元。 (2)“结转下年支出”预算数由65.9亿元调整为71.6亿元,增加5.7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经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282.4亿元调整为308.6亿元,增加26.2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家、上海市和闵行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管控,推动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结合闵行区重大战略及行业“十四五”规划,在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区将持续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筹划工作,有效发挥专项债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