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是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能包括: 1.落实上级防汛命令和指示,承担做好防汛预案、完成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具体任务等工作。 2.承担辖区内黄浦江、苏州河等河道干、支流防汛墙日常管理及养护工作,督促辖区内沿江单位落实防汛墙养护责任。 3.承担区属水闸、外围排涝泵闸等水利设施的专业化日常管养,维护和确保水利设施的完整完全,并做好街镇水(泵) 闸相关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 4.做好市、区管河道及其护岸日常管养工作,并做好镇 (街道)、村级河道相关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合理利用水利资源,改善内河水质及环境;承担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和闵行区黄浦江、苏州河堤防贯通工程管理设计安全监测系统建设维护工作,推进水务信息化建设。 5.承担河湖水面率控制、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6.协助配合处置水利行业及河湖相关突发性事件,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7.承担河湖长制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8.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9.完成区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规格为相当于副科级。 1.办公室(财务科)主要负责公文拟制、会务安排、档案管理、党务及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劳动工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制定单位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资金支付流程,负责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2.河道科主要负责开展市、区管河道市场化管理养护工作,并做好镇(街道)、村级河道管理养护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协助水土保持、树木迁移、涉河施工等行政许可事项批后监管及各类涉河信访处置工作;指导村居河长履职,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及村居明星河长评选工作。 3.水闸科主要负责防汛防台工作,制定水闸年度防汛防 台应急预案,贯彻落实上级防汛调度指令;制定年度水资源调度实施细则及专项调度方案,做好水资源调度工作;做好水闸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工作;做好对镇管水闸的行业指导和考核工作;做好水闸安全鉴定;推进水闸标准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行工作。同时,由于单位管辖全区区管水闸39座,根据水闸所处的水利大控制片及功能,设立了9个水闸中心站,加强对各水闸的日常管理。 4.堤防科主要负责区内黄浦江、苏州河干支流防汛墙及内河堤防日常管理及养护工作,落实对巡查、养护单位的日常管理。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总收支和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的,仍保留该表格式,并在本表下方作下述说明: 说明: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的,仍保留该表格式,并在本表下方作下述说明: 说明: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7288.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5040.4万元,增长41.1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水利专项资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62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27.4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57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3.45万元,占30.73%;项目支出11483.44万元,占69.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7288.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5040.4万元,增长41.1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水利专项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76.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27.82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因素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76.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58.53万元,占5.18%;卫生健康支出(类)265.82万元,占1.6%;农林水支出(类)15294.77万元,占92.27%;住房保障支出(类)157.76万元,占0.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26.3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年初预算3070.71万元,支出决算11483.44万元。基本支出年初预算4055.68万元,支出决算5093.4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休经费及生活补贴。年初预算279.26万元,支出决算282.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年初预算为326.57万元,支出决算为355.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因素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职业年金。年初预算为163.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0.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因素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年初预算为295.95万元,支出决算为265.8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策性因素调整。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主要用于:河道整治等水利工程项目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7848.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水利专项资金的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5914.55万元,支出决算为6402.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水利专项资金的增加。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项目追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46.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7.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因素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3.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退休费;公用经费56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7.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7.20%。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 “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加0.18万元,上年度未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上年度未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淀南片调水试验、部级标准化初评以及太湖局检查指导客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8万。主要用于接待淀南片调水试验、部级标准化初评以及太湖局检查指导客饭,合计3次,共4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本单位建立了如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建立了较好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全过程绩效管理实施情况:编报绩效目标的2024年度项目9个,涉及预算金额3070.71万元;绩效跟踪评价的2024年度项目10个,涉及预算金额3076.33万元;绩效自评的2024年度项目10个,涉及预算金额3017.11万元,平均得分99.82分(其中,绩效评级为“优”的项目10个;绩效评级为“良”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不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自评中共发现问题0个,已经完成整改的0个,正在整改的0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为9409.8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1.68万元、工程采购金额1744.24万元、服务采购金额7663.91万元。 2024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408.15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181.2万元。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采购金额9408.15万元;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中,由小微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采购金额3181.2万元;在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采购金额0.00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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