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描述
一、项目概况为落实闵行区存量政府投资项目闭环管理要求,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依据闵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存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及项目合同约定,开展存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1.项目背景: 2025年8月29日,闵行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存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为加快存量政府投资项目闭环管理,对于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一是所有固定资产类项目、维护类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且合同约定复审的项目,由区财政局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二是维护类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且合同约定复审的项目,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三是维护类且合同未约定复审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按合同支付并完成销项工作。 闵行区水务类项目包括:(1)“国家会展中心周边区域新型雨水口改造工程”;(2)“2019年‘进博会’河道整治项目-北横泾、北潮港、小涞港绿化提升及雨水口处理工程”,共计2个项目。 历年存量项目总投资分别为662万元和451万元,由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均于2019年完工。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修订后的〈闵行区政府投资管理三个“统一平台”实施意见及其细则〉的通知》(闵府办发〔2019〕35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合同约定,需复审后方能清算销项。 2.依据充分性: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能,促进项目有序实施,根据《闵行区政府投资管理三个“统一平台”实施意见及其细则》《闵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存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维护类总投资2,000万以下的且合同约定复审的项目,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以确保历年存量政府投资项目按合同约定清算销项。对于完成总工程量 70%及以上的项目,待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参照《闵行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闵府规发〔2018〕3 号)提交区审计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由区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 以下列示了部分上级部门的文件依据及主要内容: 2.1闵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存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二是维护类总投资2,000万以下的且合同约定复审的项目,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2.2《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修订后的〈闵行区政府投资管理三个“统一平台”实施意见及其细则〉的通知》(闵府办发〔2019〕35号) 主要内容:第十六条 项目竣工验收由代建公司负责、项目单位配合完成,验收合格后,由代建公司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报区审计局进行项目竣工审计,并向区财政局申请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3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闵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闵府发〔2019〕13号) 第二十七条 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先审计、后批复。根据《闵行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闵府规〔2018〕3号),项目实施主体向区审计局提出竣工决算审计申请,由区审计局或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对其出具审计报告。区财政局依据审计报告结果审核批复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单位依据项目竣工决算批复意见办理产权登记和有关资产入账或调账。区政府投资项目结余资金,应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予以收回。 3.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 现有闵行区河道巡检系统对逐步提高闵行区河道长效管理水平、推动河湖管理信息化发展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数字化转型不断深入,目前闵行区河道巡检系统存在的问题有如下几点:一是系统年限较久、业务需求不断增多,无法满足实际使用需求;二是问题工单流转流程设计不合理;三是系统未能充分挖掘大数据潜能、发挥大数据应用价值;四是系统不能满足新时代发展背景下的信创新要求。近年来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也曾提出我区的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后于本市其他区,应完成设施量上图等工作。 因此,实施本项目是贯彻落实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要求的有力响应,是提升我区河道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完善我区河道全方位监管的重要抓手,是改善我区河湖健康水平、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基础,也是满足新时期新形势下信创要求的必然选择。 4.项目的可行性: 按照闵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存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修订后的〈闵行区政府投资管理三个“统一平台”实施意见及其细则〉的通知》(闵府办发〔2019〕35号)等文件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6个月,计划于2026年3月通过政府采购系统委托政府购买服务,并于2026年8月底前出具审计报告。存量审计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推进过程中,由局计划财务科牵头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和区南虹桥集团公司如实提供审计所需资料,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1.项目的总体目标: 存量审计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经项目法人单位确认通过,完成存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并报区财政局备案。牵头项目法人按审计报告意见尽快落实清算资金,并按《闵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
2.项目的具体目标:
3.阶段性工作目标: 2026年3月前 完成项目招投标,确认实施单位 2026年3—4月 明确存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方案 2026年4—5月 收集并现场核验审计资料 2026年5—7月 编制审计报告并补充核对相关工作资料 2026年8月 根据审计报告的出具流程,征询审计报告初稿,并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所有审计程序,包括管理层签署财务报表和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以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三、项目投入情况1.项目总投入和构成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审核意见,项目总投入为25,692.80元,其中:国家会展中心周边区域新型雨水口改造工程14,950.40元,2019年“进博会”河道整治项目-北横泾、北潮港、小涞港绿化提升及雨水口处理工程10,742.40元。 2.资金来源情况: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纳入闵行区水务局2026年度预算。拟采购方式:直接委托购买服务。 3.成本管理情况: 2025年11月,区财政局多次组织召开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会议,会议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核,最终确定预算金额为25,692.80元。目前已按照审核意见对项目预算进行调整。 四、项目计划活动1.项目活动内容: (1)资料准备:为确保项目审计的顺利进行,项目单位应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完整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竣工工程图纸、设计变更与签证资料、财务收支凭证(包括银行流水、发票、付款单据等)、以及竣工结算报告。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而复印件则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2)沟通反馈:建立审计工作沟通机制,各项目单位需指定1名联络人(姓名:[XX],联系电话:[XX]),负责对接审核过程中的资料补充、问题核实等事宜。 (3)责任落实:各相关委办局需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下属项目单位按时完成资料提交与配合工作,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闵行区水务局,实施单位拟通过直接委托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 3.项目实施计划: 2026年3月前 完成项目招投标,确认实施单位 2026年3—4月 明确存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方案 2026年4—5月 收集并现场核验审计资料 2026年5—7月 编制审计报告并补充核对相关工作资料 2026年8月 征询审计报告初稿,并于8月底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五、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1)《关于开展存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2)《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修订后的〈闵行区政府投资管理三个“统一平台”实施意见及其细则〉的通知》(闵府办发〔2019〕35号)(3)《闵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闵府发〔2019〕13号)六、风险因素分析本次编制存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实施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并按要求签署廉政风险承诺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要求,避免在审计过程中泄露政府投资相关信息。
填报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日期: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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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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