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关于2021年区本级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复杂性、严峻性,使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区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1年财政决算主要情况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1亿元,增长11%。加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109.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5亿元、调入资金4.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亿元,收入总量为490.7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2亿元,下降6.4%。加上解市级财政支出18.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9亿元,支出总量为490.7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49.2亿元(含市拨专款54.5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6.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5亿元、调入资金4.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亿元,收入总量为298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6亿元,加中央、市专款区对镇转移支付支出2.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7亿元,支出总量为298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的区本级预备费3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征地养老资金1.5亿元、医疗机构运行补贴及相关建设经费0.3亿元、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专项经费0.3亿元、疫情防控保障经费0.3亿元、虹桥枢纽地下通道管养0.2亿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0.1亿元、网络门户网站及反诈中心等建设费0.09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0.08亿元等。上述支出,已按具体使用项目归入相应的支出科目。 2021年,区级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5亿元,其中:区本级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3亿元,主要用于大居社区配套和房屋租赁支出1.2亿元、水利建设工程支出0.8亿元、张江和虹桥商务区补助资金0.7亿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0.2亿元、生活垃圾和减量化支出0.2亿元、教育卫生支出0.1亿元、民生保障和文化支出0.1亿元;区对镇财力结算2.2亿元,主要用于水利建设工程和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支出1.6亿元、“美丽街区”和生活垃圾分类项目0.5亿元、民生保障和文化支出0.1亿元。 2021年,区本级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年末余额为1亿元。 2021年,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42亿元,比预算数减少0.3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减少0.1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40亿元(其中,购置费0.12亿元、运行费0.28亿元),减少0.07亿元;公务接待费0.02亿元,减少0.10亿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主要由于各部门因为疫情原因,减少因公出国(境),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严控公务接待的人次和规模。上述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的财政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经统计,2021年区级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69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010辆;国内公务接待4836批次,国内公务接待58924人次)。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94.4亿元,下降0.9%。加上市级财政对本区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5.2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35.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2亿元,收入总量为243.1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43.3亿元,下降42.2%。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0.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1亿元、调出资金4.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0.7亿元,支出总量为243.1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6.8亿元,增长0.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7.2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2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0.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1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2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35.1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15.3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5.5亿元,下降45.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2.4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3.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7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4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0.6亿元,债务付息支出8.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0.1亿元。加上解市级财政支出0.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1亿元、调出资金4.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0.7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215.3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三)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6亿元,下降21.8%,主要是国有企业收益上缴收入。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0.02亿元、上年结余0.36亿元,收入总量为1.24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3亿元,下降48%,支出主要是安排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增资。加调出资金0.2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8亿元,支出总量为1.24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四)2021年区对镇(莘庄工业区)转移支付情况 安排区对镇(莘庄工业区)转移支付19.82亿元,与向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其中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15.52亿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11.9亿元和体制性转移支付3.6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3亿元。 (五)2021年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6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4亿元、专项债务343.1亿元)。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本区建设资金需求,本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为56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4亿元、专项债务343.1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2021年获得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6.7亿元,其中: 按债券性质分,一般债券转贷28.5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转贷8.2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按债券用途分,新增债券转贷13.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8.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本区重点市政建设、卫生、教育、生态环保、养老、文化体育等项目;再融资债券转贷23.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3.5亿元、专项债券0.1亿元,用于偿还对应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合计8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6.5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8.9亿元。 4.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1年末,本区实际政府债务余额3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99.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95.5亿元,符合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 2021年,全区和区本级“三本预算”收支项目的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及对比分析,详见全区及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六)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区委的领导下,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加快建设人民城市,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有效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以实干实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1.积极有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依法依规加强收入组织,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狠抓分析研判和税源跟踪,建立稳增长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通过完善重点税源、异地纳税、规上企业、新增企业产税的分析和梳理机制,密切动态跟踪,科学分析研判,对百千亿规模重点企业建立月度分析机制,推进街镇对企业的全面跟踪,维护好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本盘”。二是实抓政策引领和产业发展,聚焦“五型经济”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一轮现代服务业、外资外贸、专精特新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大学科技园等政策制定出台,加快推动智能制造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落地见效。发挥重点园区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产业引领高地。利用“政策+空间”的叠加效应,以土地的高质量复合利用推动城区高能级持续发展。三是深抓金融服务和产融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累计投资子基金80支,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约2700亿元,年内吸引40家金融企业落户;进一步强化资本集聚平台载体作用,推动形成北部虹桥基金小镇、南虹桥金融小镇及南部科创中心金融服务平台三位一体、联动发展的“金三角”格局。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运用后补助、低收益股权转让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节用裕民,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方向,严把预算支出关口,深入挖掘节支潜力,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在改善民生、推动发展、促进创新上。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年初预算已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一般性支出10%,压缩“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二是加大对重点民生事业投入,投入12.8亿元用于巩固和提升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创业、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群政策。投入7.3亿元用于征地养老保障,投入15.9亿元用于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投入24.1亿元用于轨道交通和路网布局建设,投入5.4亿元用于疫情防控,投入9.7亿元用于农村河道水环境整治。三是全力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梳理全区各类项目,积极争取各类新增债券资金13.1亿元和再融资债券23.6亿元,保障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的推进。 3.持续深化,推动财政改革创新。坚持以改革激发活力,用创新引领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一是加强各类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机衔接。探索以建立健全统一的项目库为切入点,将各类资金渠道的支出预算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深化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资产统筹调剂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从严控制新增资产。二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改革。2021年,区级层面全过程绩效评价基本实现全覆盖,重点评价项目124个,涉及资金36.7亿元。制定全区预算绩效管理“1+1+3”制度体系(即:1个实施意见、1个工作方案和3个管理办法),通过制度保障,推动全区改革工作落实;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将国有(集体)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纳入规范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闵行区国有(集体)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通知》;规范非政府采购程序,制定《关于印发货物和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规范采购方式暂行办法》;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制定《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流程规范图》。 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上半年,面对空前严峻的疫情,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带领全区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连续奋战,经受住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夺取了大上海保卫战的重大阶段性成果。受疫情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较大冲击,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在抓好疫情防控和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我们紧紧围绕市场供应、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把党中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本区实际情况紧密结合,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国家、市政策基础上叠加出台《闵行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18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闵行18条”),有力有序做好各项财政重点工作。 (一)上半年本区“三本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从财政收支总量看,1-6 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45.7 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14.8%,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8.7%,为预算的40.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9亿元,增长 13.2%,完成预算的42.3%。从财政收入情况看,随着复工复产工作有力推进,全区经济持续恢复,6月单月增长0.1%。从主要税种情况看,剔除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的增值税,以及与房地产业相关的税种,其他税种下降2.5%,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增长13.4%。从产业情况看,疫情以来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降幅逐月收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正增长,同比增长1.3%,实体企业稳步向好。从财政支出情况看,今年以来,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本区各级财政部门着力加强预算支出执行全过程管理,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1-6 月,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亿元,完成预算的52.8%;卫生健康支出27.7亿元,主要调增疫情防控支出,完成预算的10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含用于企业扶持)46.2亿元,完成预算的65.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 月,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 66.7亿元,增长36.2%,为预算的37.7%。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主要是本区进一步把握土地市场供应,加快了土地出让节奏,1-6 月份土地出让面积高于去年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应增加。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49.1亿元,增长4.5%,完成预算的36.6%。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增长,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和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相应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 月,全区国资经营预算无收入;完成国资经营预算支出0.81亿元,增长62%,为预算数的96.4%。需要说明的是,国资经营预算利润上缴工作于下半年开始,预算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二)聚焦疫情防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加强收入研判,针对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疫情带来的压力,积极做好各项政策的分析研究,全面落实好一揽子稳经济政策措施,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通过成立闵行区推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共享相关数据,一方面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一方面对留抵退税等税费支持政策造成的减收,提前预判及时沟通,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房产情况、非税收入的分析和排摸。同时,全面落实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全力筹措财政资金,支持疫情防控,进一步践行政府“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压减年初预算公用经费综合定额的30%和各类项目支出和专项经费的20%,共压减经费7.5亿元,收回存量资金0.8亿元,将节省出的财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亟需支出。上半年区本级已安排资金15.3亿元,重点用于医疗救治、集中隔离、抗原核酸检测、防疫物资设备、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方面。向镇级财力倾斜2.6亿元,以缓解镇级防疫资金压力。三是积极实施政策兑现,加快扶持进度,出台闵行重振经济18条财政政策,加快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政策扶持及市级扶持政策兑现,累计拨付各类政策清算兑现及政策扶持资金共36.6亿元,其中区级政策扶持12亿,街镇扶持24.6亿。四是聚焦金融纾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细化《闵行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若干金融支持举措》6条支持措施和操作细则,全力帮助企业稳资金、保供应、渡难关,鼓励驻区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组织助企纾困融资额度 200亿元。截止6月底,各驻区银行已成功放贷279家企业,贷款授信46.3亿元,实际提款金额30.1亿元,平均贷款年利率低于3.4%,加上按时还款企业可享受的财政贴息补贴,企业实际享受的年利率不高于2.7%。 (三)聚焦高效安全,完善财政风险防控 一是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余额。根据上海市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要求及《闵行区全域隐性债务清零操作方案》,通过再融资债券的形式化解债务16.1亿元,并于5月底前完成。二是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排查化解。落实全区金融风险联合监测预警,建立以属地街镇为主体,区相关成员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对重点机构的动态监测预警,开展对各类涉嫌机构的风险排查或现场检查,重点监测64户金融机构,化解风险机构19户,总体风险可控。 (四)聚焦深化改革,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财力进一步向镇级倾斜。研究分析“保增长、稳财税”政策持续两年来的落税成效,制定2022年继续执行阶段性调整区镇财力分享政策;完善区对镇转移支付办法,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重点聚焦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针对性地用于城市品质提升、民生服务提质等方面;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退税,加强基层“三保”等重点民生支出保障,下达各镇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弥补镇级政策性减收;加大区本级承担疫情防控各类资金力度,减轻基层压力。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制定2022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加强区镇两级联动管理。稳中求进,拓展和深化重点领域绩效管理,包括财政政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和专项转移支付等重点项目;稳中求新,形成项目再评价、专家再评审和财政再复核“三位一体”的再评价机制;稳中求实,继续深化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上半年完成19个区级财政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审项目6.4亿元,核减金额1.5亿元,核减率23%;建立“333”绩效评价模式,即自评、重点评价和再评价“三个层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本预算”;财政政策、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三个维度”。启动部门重点评价58个,资金6.08亿元;财政重点评价16个,资金30.1亿元。三是完善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加大对政府采购的检查力度, 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无特殊情况应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继续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上半年,意向公开共计336个;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加强“单一来源”采购审批,规范招投标机制。 (五)聚焦金融助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上半年全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在保余额超过65.6亿元,同期增加3.7亿元,首贷企业达到283家,累计投放贷款超过32.2亿元,平均利率低于3.7%。二是促进区内各类金融元素发展,扎实推动金融平台建立,截至上半年,区政府投资基金投资子基金86支,政府投资基金投资项目1069个,其中区内项目169个。以政策带动虹桥基金小镇、南虹桥国际金融园区等金融载体发展,积极推动南部科创中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合计引进区内金融类企业6家,注册资本96.3亿元。 三、2022年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按照区委决策部署,针对当前经济运行新情况新变化,切实扛起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不辱使命、不负重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改善民生,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全力保障国家、市和本区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领域支出。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全力以赴推进经济恢复重振 在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防控的同时,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超常规的力度和举措,加快推动闵行经济恢复重振。一是着力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磁场”,提高制造业立区、服务业商区水平,加快推进外资外贸政策、鼓励企业跨越式发展等新政贯彻落实,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大后疫情时期助企纾困力度,全面落实“国家33条”“上海50条”“闵行18条”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切实把政策落到位,加大金融帮扶、促进有效投资、降低企业成本、加强招商引资。二是着力形成激发企业活力的“动力源”, 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贷款为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支撑作用,用足用好金融纾困政策,全年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总规模达到70亿元,并力争扩大至80亿元;坚持政府投资基金服务闵行为先,进一步提高基金对区内项目投资比例,协助做好被投企业的招商引资,推动优质项目的区内引进落户;充分挖掘区内虹桥基金小镇、南虹桥金融园区、南部科创中心等区内金融集聚载体品牌影响力,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发展,高品质打造区内金融集聚服务平台。 (二)以“慢不得”的危机感,千方百计提供财政保障 坚持节用裕民,持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与政策目标的有效匹配。一是夯实民生保障力度,加大投入,推动项目早落地、早见效、早感受。落实教育优先,确保教育“两个只增不减”投入力度。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各项投入和支出,持续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改善生活居住环境,推进老旧住房改造,加装电梯项目落地。巩固和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序推动河道整治,绿化项目建设。全力确保农民集中居住项目、25项实事项目落地,确保资金拨付到位。二是支持重点项目推进,确保投入力度不减,加快项目提速。支持银都路越江隧道、轨交13号线西延伸、轨道23号线一期、嘉闵线、S4抬升、昆阳路匝道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以南虹桥为引领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支出保障,统筹用好政府债券支出,确保项目见效,工作落地,形成高品质实物工作量。三是继续深化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全面实施“再评价”机制,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建立督导考核体系,联合人大、政协、审计等相关监督部门,开展绩效督导,推动区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的协同提升;做实预算绩效“双监控”,做好绩效跟踪全覆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评价结果应用的落地落实。 (三)以“坐不住”的责任感,坚定不移持续改革攻坚 坚持以改革激发活力,用创新引领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一是确保区域经济平稳运行。密切关注收入形势变化,跟踪疫情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今明两年财政收入的减收影响,统筹各类财政资金资源,做好收入减少后预算收支的动态平衡。全面落实对非重点、非刚性、非近期的各项支出的压减,压减金额用于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就业稳岗、助企纾困等方面,积极统筹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二是着力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全面落实“零基预算”的理念,着力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切实打破和摆脱预算安排中的“基数”依赖,做好做实2023年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作。三是加强债券项目管理,按照财政部有关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要求,实行专项债券执行排名通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加快专项债券项目的审批推进以及资金拨付,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及时性。四是建立健全“一体化”预算管理体系,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预算编审体系,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统一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控制规则,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逐步建立财政支出标准体系。 2022年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实施 “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要求,在区委坚强领导下,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以赴加快经济恢复重振,狠抓助企政策落实、重点产业发展,用心用情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统筹兼顾、精准施策,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作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