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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闵行区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工作(区级预算部门)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9月9日
  • 索引号:SY150000171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9-07
  • 发文字号:闵财评〔2022〕4号
  • 发布日期:2022-09-0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财评〔20224

 

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闵行区委闵行区人民政府《闵行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上海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办法》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绩效动态管理,提高绩效跟踪质量,现就开展我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部门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工作主要由各预算部门(单位)自主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分为跟踪自评和重点跟踪两种形式。

一、监控跟踪的对象和方式

(一)自评跟踪

1.监控跟踪对象。部门(单位)监控跟踪对象包括预算部门本级或下属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财政政策和项目支出,实现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全覆盖。

2.监控跟踪方式。所有预算部门(单位)通过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财政政策绩效跟踪表》和《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表》,并对相关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重点跟踪

1.监控跟踪对象。已做过2022年度财政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包括农业绿色生产补贴、景观灯光运行等项目共计13个,涉及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容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委、区体育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机管局、区投促中心、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11个部门。(监控跟踪项目表详见附件1

2.监控跟踪方式。预算部门(单位)依据2022年度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后既定的绩效目标,对照跟踪时间节点已完成的情况,填写《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部门重点)》表,及时反映绩效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偏措施。(重点跟踪表式详见附件2,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

3.偏差说明。若出现以下情形的,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部门重点)》“需说明的情况”中说明原因:(1)通过跟踪需调整预算的,说明调整内容明细、调整金额以及调整原因。(2)跟踪期内事前绩效评估的既定绩效目标未选择跟踪的。(3)与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不一致的,具体包括,一是项目年初预算金额和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评审金额不一致的;二是事前绩效评估的既定绩效目标内容和目标值在实际跟踪期间发生变化的;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的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发生变化的。

4.财政再复核。区财政局按照2022年度财政事前绩效评估的结果,逐一复核13个区级重点跟踪项目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复核结果将作为区级预算部门2022年度绩效管理考核的关键依据。

二、监控跟踪时段

2021915日为跟踪截止日。

三、监控跟踪的结果应用

(一)整改落实反馈

1.部门预算调整意见征询。预算部门(单位)通过运行监控(跟踪评价)调整的预算金额,可作为部门预算调整意见征询的重要依据。

2.实施整改落实。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运行监控(跟踪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填写整改报告书,落实整改情况,主要包括重点跟踪的所有项目,以及自评中预算执行率45%以下、需要预算调整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偏差的项目。

3.提交部门结果应用情况。预算部门将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最终的预算调整结果和实际整改应用结果汇总后,一并报送区财政局(相关支出科室和资金评审中心)备案,主要包括重点跟踪的所有项目,以及自评中预算执行率45%以下、需要预算调整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偏差的项目。

(监控跟踪结果应用表式详见附件4

(二)信息公开

预算部门(单位)2022年决算公开时一并公开监控跟踪的结果及内容。所有公示材料需经本部门确认,并对公示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监控跟踪的时间安排

920日前,预算部门(单位)完成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重点和自评工作;跟踪调整预算结果与部门预算调整意见征询挂钩;

10月中旬,完成财政再复核;

10月底,整改、反馈、汇总、备案。

五、绩效责任及工作要求

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作为2022年度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的实施责任主体,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第三方机构委托管理的文件要求。其中,区财政局总体规划和组织推动本次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工作,规范统一跟踪的程序和流程。绩效主管部门(信息化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别对相关领域内的绩效运行监控跟踪情况负责。各部门(单位)加强业务和财务之间的协调配合,并对本部门(单位)的部门重点跟踪和自评跟踪工作及绩效情况负责,为后续复核考核做好准备。

 

附件:1.2022年度部门重点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项目表

2.重点项目监控跟踪表式

3.2022年度事前绩效评估后绩效目标

4.运行监控(跟踪评价)结果应用表式

 

联系方式:

资金评审中心(2号楼101室)  季晓岑 33234835  陈文娜 33234834

绩效信息系统(3号楼101室)  崔新付  33234996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研究室、区人大(预算工委)、区政协、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审计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29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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