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财评〔2022〕5号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为贯彻落实中共闵行区委闵行区人民政府《闵行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上海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办法》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绩效动态管理,提高绩效跟踪质量,现就开展我区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工作(街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工作主要由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分为跟踪自评和重点跟踪两种形式。 一、监控跟踪的对象和方式 (一)跟踪自评 1.监控跟踪对象。各街镇(莘庄工业区)2022年度本级部门或政府及下属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财政政策和项目支出,实现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全覆盖。 2.监控跟踪方式。依据项目的绩效目标,对照跟踪时间节点完成的情况,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通过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表》,及时反映绩效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偏措施。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对相关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跟踪自评表式详见附件1,具体以绩效系统为准;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相关操作模式和方式详见附件6) (二)重点跟踪 1.监控跟踪对象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选择不少于15个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跟踪,所选项目与去年不重复,选择原则包括:一是2022年区委、区政府及本级政府或本部门重点工作项目;二是2022年新增项目或预算执行率未达45%的项目;三是2022年度街镇(莘庄工业区)事前绩效自评估项目;四是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认为需开展重点跟踪的项目等。 其中,涉及浦锦街道办事处、江川路街道办事处、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新虹街道办事处和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5个做过2022年度财政重点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包括绿化林业管养、环卫设施管理等,必须纳入此次重点跟踪评价范围。(5个重点监控跟踪项目表详见附件2) 2.监控跟踪方式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依据项目的绩效目标,对照跟踪时间节点已完成情况,纸质填写《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重点)》。其中,涉及5个做过2022年度财政重点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严格按照2022年度财政重点事前绩效评估后既定的绩效目标跟踪。(重点跟踪表式详见附件3,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详见附件4) 3.偏差说明 若出现以下情形的,在《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重点)》“需说明的情况”中说明原因:(1)通过跟踪需调整预算的,说明调整内容明细、调整金额以及调整原因。(2)跟踪期内原绩效目标未选择跟踪的。(3)与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不一致的,具体包括:一是项目年初预算金额和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评审金额不一致的;二是事前绩效评估的既定绩效目标内容和目标值在实际跟踪期间发生变化的;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的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发生变化的。 4.财政再复核 区财政局按照2022年度财政重点事前绩效评估的结果,逐一复核5个街道和莘庄工业区重点跟踪项目《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复核结果将作为街道和工业区2022年度绩效管理考核的关键依据。 5.委托管理 跟踪工作由街镇(莘庄工业区)统一组织、协调、跟踪。根据闵行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闵财评〔2021〕1号)有关要求,对于绩效运行监控属于强化政府或者部门内部管理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二、监控跟踪时段 本次监控跟踪时段以2022年9月15日为跟踪截止日。 三、监控跟踪的结果应用 (一)整改落实反馈 1.预算调整意见征询。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通过运行监控(跟踪评价)调整的预算金额,可作为部门或镇级预算调整意见征询的重要依据。 2.实施整改落实。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根据运行监控(跟踪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填写整改报告书,落实整改情况,主要包括重点跟踪的所有项目,以及自评中预算执行率45%以下、需要预算调整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偏差的项目。 3.结果应用情况归档。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最终的预算调整结果和实际整改应用结果汇总归档,于考核期间报送区财政局(资金评审中心)备案,主要包括重点跟踪的所有项目,以及自评中预算执行率45%以下、需要预算调整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偏差的项目。 (监控跟踪结果应用表式详见附件5) (二)信息公开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于2022年决算公开时一并公开监控跟踪的结果及内容。所有公示材料需经本级政府、本部门确认,并对公示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监控跟踪的时间安排 9月20日前,街道(莘庄工业区)完成2022年度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重点和自评工作;跟踪调整预算结果与部门预算调整意见征询挂钩。 10月中旬,镇级完成2022年度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重点和自评工作。 10月底,区财政局完成财政再复核;整改、反馈、汇总、备案。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工作原则上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工作要求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在开展2022年度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工作中,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围绕着“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高质量”的目标,规范第三方机构的委托管理,落实评价结果应用与预算调整紧密结合,根据时间节点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评价工作,并对本街镇(莘庄工业区)的重点和自评跟踪工作及绩效情况负责,为后续复核考核做好准备。
附件:1.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表(自评) 2.2022年度街道(莘庄工业区)重点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项目表 3.重点跟踪表式 4.2022年度事前绩效评估后绩效目标 5.监控跟踪结果应用表式 6.预算绩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联系方式: 资金评审中心(2号楼104室) 殷鸽纯 33234836 绩效系统运维(3号楼101室) 崔新付 3323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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