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闵行区政府网站(http://www.shmh.gov.cn/)上查看和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办公室。(地址:闵行区庙泾路88号,联系电话:5413007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围绕市区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功能作用,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公众开放等重点领域工作。2024年本局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工作 1.本年度制发公文34份并全部主动公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2.本年度,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变动情况进行实时更新。 3.本年度未制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本年度未制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938条。 6.本年度公开行政处罚11份。 7.本年度公开财政预算9条,决算9条。 8.本年度公开重点工作87条。其中排水设施管理信息36条,水利设施管理信息36条,河(湖)长工作信息2条,工程质量监督信息12条,其他信息1条。 9.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相关依据、标准发布。 10.本年度未发布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本年度无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本年度未制作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可在“上海闵行”信息公开相关专栏查询。 14.有关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以及录用结果均统一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可在“上海闵行”信息公开相关专栏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办结8件,结转下年度办理3件。在办结的8件申请中,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4件,主动公开1件,重复申请1件,咨询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并发布《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闵行区水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全面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并每月向区档案局报送上个月公开信息。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区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概况,全年公布重点工作、财务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依托闵行区门户网站统一管理平台,加强对专栏的管理维护,快速、高效地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广泛和深入。通过水务窗口、防汛热线、排水热线、水务执法热线等渠道,倾听市民对水务的实际需求,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在庙泾路88号莘闵大厦802室,开通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渠道。通过“闵行水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积极宣传水务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信息。每月政府公开信息送区档案局,市民可借助区档案馆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查阅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强化责任落实,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市民可通过水务窗口、防汛热线、排水热线、水务执法热线等渠道反应对水务的实际需求,保障市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通过施工铭牌、告示牌、宣传单等方式将水务建设类施工信息及时告知周边市民,减小工程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通过竖立河道铭牌、河长铭牌、防汛墙宣传铭牌等,公开河道、河长、防汛墙基本信息、养护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政府公文主动公开率达100%,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开放活动开展形式不够丰富,环节不够完善,公众对水务工作的了解渠道比较单一,参与水务活动不深入不广泛;二是部分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本局下属事业单位有撤并情况和职能变化未能及时在“机构信息”栏发布。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政府公开工作,积极改进,逐步完善。一是充分利用水务工作特点,采用多元化的公开方式和新颖的宣传方式,围绕水务领域公众关注的事项,不断丰富政府开放活动;二是完善分工,加强内部各科室、基层单位的配合协作,强化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政务公开标准化管理,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二是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水务实事、重点工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优化水务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三是加强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加强分工协作,重视工作人员培训,接受公众监督,保证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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