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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1月15日

2025年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梅陇镇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政府办公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咨询答复等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本年度,制作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

本年度,发布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类信息1条。

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公开情况

本年度,发布行政许可36件。

4.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

本年度,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6件,无相关行政强制处理决定。

5.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情况

按照《梅陇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意见征集和公众参与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镇政府新收信息公开申请29件,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予以公开的有14件,部分公开为0件,不予公开为2件,无法提供的为4件,其他处理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建立相关领导总负责,镇政府党政办负责协调、落实,各相关单位、部门科室紧密配合的工作网络。第一时间传达并贯彻执行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细致部署本镇相关工作。工作中,镇政府党政办执行岗位AB角制度,一方面积极参与区举办的各类信息公开培训,领会精神、明确思路;同时,与本镇相关单位、部门加强沟通,掌握动态信息、了解热点、焦点,传播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由镇政府党政办全面执行公开信息发布和平台维护工作,专人专职、定岗定责,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地将相关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进行发布,同时,通过梅陇报、人文梅陇、微信公众号等公开相关讯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管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评估利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3 

 0

 0

 1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2

 0

 0

1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1

0 

 0

 0

0 

8

(七)总计

 25

 3

 0

0 

 1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已全部按时办结。根据统计,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4件;因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2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或补正后内容不明确而无法提供4件;因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等原因按其他处理9件。本年度申请人分类数据暂未完整填报,下一步将完善信息登记,持续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精准性不足: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分类细化程度上有待提升,部分领域如民生服务类、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的发布颗粒度较粗,未能完全贴合群众和企业的实际查询需求,导致信息检索效率不高。

依申请公开办理精细化不够: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时,对申请人需求的前期沟通和精准研判不足,部分申请因补正要求不明确导致办理周期延长;同时,申请答复文书的规范性和通俗性有待加强,部分答复内容专业术语较多,未充分做好解读说明。

公开渠道联动效能待提升:虽然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开信息,但各渠道间的信息同步更新存在轻微延迟,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未充分发挥,未能及时收集群众对公开信息的反馈意见。

队伍专业能力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在政策解读、复杂申请处理、隐私信息甄别等方面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难以完全满足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标准要求。

(二)改进情况

优化主动公开内容体系:对照群众关切和企业需求,梳理梅陇镇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清单,将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作为公开重点,细化信息分类标签,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对接需求;建立信息公开前置审核机制,由业务科室和党政办双重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制定《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指引》,规范申请接收、审查、补正、答复等全流程操作,明确补正告知书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减少沟通成本;组建答复文书审核小组,对复杂申请的答复内容进行合规性和通俗性审核,必要时附上相关政策解读材料,提升答复质量;建立申请办理台账,定期分析申请热点,将高频申请事项纳入主动公开范围。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重点提升工作人员在复杂申请处理、隐私保护、政策解读等方面的能力;实行“老带新”结对帮扶制度,提升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公开要求和操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梅陇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符合收费条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审核测算,全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收取事项,收费金额为0万元。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围绕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政府开放月”相关主题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计划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和企业普及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公开范围等知识,提升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下一步工作计划:持续深化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建设,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答复效率和质量;加强公开渠道建设,丰富新媒体平台公开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互动性,切实以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