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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3日

 

各相关涉林街镇,各相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沪森防办〔20243号)要求,区森防办制定了本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闵行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5月8


闵行区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近期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和本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有效管控野外火源,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结合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推进有序,成立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应急局、区绿容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

(一)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1.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持续完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同时,自2024年起开始施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后不再发文通知。

2.开展林地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涉林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组织开展穿越林地输配电线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整改推进方案,准确填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时完成,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安全。

3.推进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林业部门要充分运用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对重要保护目标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排查要突出下列重点:行政地理位置及坐标、区域面积、火险区划等级、主要负责人等相关基础情况;可能引发火灾的最大风险、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相关的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相关隐患信息,并准确填报《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重点打击林内违规用火、不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等行为,强化火灾追查溯源,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违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未采取有效灭火措施的防火演练等行为。林地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等行为。

4.违规其他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林街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查到问题、除掉隐患,持续筑牢森林防火安全。

(二)加强动态清零。各涉林街镇要纵深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挂图作战,逐项整治,并及时登记信息、完善台账,实行动态清零。对排查出能够快速整改的重大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重大隐患深入研究、明确步骤、长期推进,跟踪整改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涉林街镇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对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督办),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要求,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四)强化警示教育。各相关单位要重视普法宣传,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行为查处案例,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依法用火观念和防火自觉。要积极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激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筑牢防控森林火灾的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涉街镇和相关部门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行动开展期间,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有关经验做法。其中,2024年5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相关材料发送至政务网区灾防办邮箱qzfwbxx@shmh.gov.cn);202412月2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

 

附件:1.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