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发〔202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沪委发〔2025〕1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25〕2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闵府办发〔2025〕22号)等,制订本预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时间: 2026年8月28日—9月27日 反馈方式: (一)来信来件请寄送至闵行区应急管理局(七莘路1010号),邮编:201199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qcyyjbxx@shmh.gov.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正凯 021-24088138 附件:《闵行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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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闵行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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