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本镇实际,编制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四)《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五)《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六)《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七)《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八)《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九)《闵行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十)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坚决守住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底线,推动执法资源精准投放、执法效能持续提升,实现执法检查规范化、智能化、协同化,提升区域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1.科学制定执法计划。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突出、事故频发、举报密集的“不放心”企业,持续优化“信用+风险”分类分级执法模式和“行业领域+风险标签”精准化执法事项集,整合各类专项执法任务,实现“综合查一次”。 2.深化跨部门执法联动。健全联合检查常态化机制,围绕安全生产“一件事”全链条监管,动态拓展联合检查场景,实施“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等联合执法行动。 3.推进全过程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审慎适用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坚决纠正随意检查、重复检查、“走过场”检查等行为。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方式 对重点单位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重点检查,对其他单位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开展一般检查。 (二)内容 权责清单为基础,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全年计划检查207家次,其中:重点检查138家次(占比66.7%),一般检查69家次(占比33.3%)。月实施进度安排详见附件2。 (一)重点检查(共138家次) 结合企业类型、风险及事故等情况,确定2026年颛桥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名单(见附件1),按照分类管理要求,确定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1.重点单位执法检查(共88家次) 对15家大中型工贸企业园区(橙色、蓝色风险等级)以及我镇规模型工贸企业65家,开展“指导服务+执法检查”为主要模式的执法检查,计划检查80家次。 对 8 家加油站(橙色风险等级)单位每年开展 1次执法检查,全年计划检查 8 家次。 涉及粉尘涉爆、液氨制冷、高温熔融作业等专项整治的一并穿插在重点单位执法检查中开展。 2.专项执法检查(共50家次) (1)重点时段专项检查。结合“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和国定节假日及高温、汛期等特殊季节安全保障需要,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检查15家次。 (2)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化学反应的非许可化工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检查20家次。 (3)有限空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造纸加工等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检查5家次。 (4)“园中园”“厂中厂”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区内风险隐患较大的园区、厂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检查10家次。 (二)一般检查(共69家次) 对区域内部分工业园区、物业公司及园区内工贸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抽查,计划抽查69家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情况、安责险投保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等执法检查,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级,分别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和无事不扰。依申请做好相关行政许可(备案)工作;配合区以及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的信访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核查处理;按照市安委会(办)、市应急局和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查、巡查、交叉检查等工作。 附件:1.2026年颛桥镇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名单 2.2026年颛桥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量核算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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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桥镇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