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古美路300房屋承租企业办理相关证照的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6日
- 索引号:SY30001313
-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2021-04-20
- 发文字号:闵古办〔2021〕15号
- 发布日期:2021-04-2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1〕15号
关于商请古美路300号房屋承租企业 办理相关证照的函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300号房屋属于上海市工业系统房地产联合总公司,已取得沪房地闵字(2010)第032311号产证,总建筑面积4665.75平方米,共1幢,房屋用途:特种用途,为古美十一街坊文化中心。 为提升街道经济发展能级,促进街道产业升级,加大招商引税力度,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目前,该处房屋由上海市工业系统房地产联合总公司经营管理。经上海市工业系统房地产联合总公司申请,我街道同意全部作为商业使用,函请区市场局对入驻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照给予支持。
附件: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古美路300号共三层场地划分说明 3.分割平面图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0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