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关于成立古美路街道物业管理行业劳动争议预警预防联合调解工作站的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8年5月8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拟定的《关于成立古美路街道物业管理行业劳动争议预警预防联合调解工作站的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1日

 

 

 

 

 

 

 

关于成立古美路街道物业管理行业劳动

争议预警预防联合调解工作站的方案

为深化古美路街道劳资矛盾预防调处工作,进一步夯实古美路街道劳资矛盾预警指导和快速处置机制,为了更好的维护古美地区的和谐劳动关系,在前期设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的基础上,为有效提高劳资矛盾处置能力及调解成功率,根据古美地区劳资矛盾调处的实际工作特点,拟成立古美路街道物业管理行业劳动争议预警预防联合调解工作站,现将具体实施方案拟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工作原则,以“大联动 ”、“互联网 ”工作理念为指引,加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深化劳资矛盾预防调处各项工作,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落实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管理责任,切实提高古美路街道范围内对群体性劳资矛盾突发事件的事前预警率,将劳资矛盾预警率提高至80%以上;

2.对排摸出的劳资矛盾隐患给予服务指导,落实古美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先行调解工作责任,古美路街道年度先行调解率不低于50%;

3.及时有效管控辖区内群体性劳资矛盾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率和及时报告率达100%,确保劳资矛盾总体处可控状态。

三、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古美路街道物业管理行业劳动争议预警预防联合调解工作站领导小组。由古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政法书记、主管条线副主任、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具体事务。成员单位包括:党建办、平安办、总工会、综治办、信访办、房管办、派出所、司法所、网格中心、各物业公司负责人等。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本街道辖区内劳资矛盾预防处置工作的分析研判、组织协调和统一部署。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党建办:负责向新闻媒体报道劳资矛盾调处相关信息。

2.平安办:针对突发的劳动争议调处事件,做好现场治安维护工作。(配合部门:派出所)

3.总工会、信访办:负责配合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劳资纠纷案件进行现场接待及调处。

4.房管办:负责制定各物业公司的考核办法。

5.司法所:负责对涉事劳动者及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司法援助,教育引导劳动者在法律框架内合法维权。

古美街道劳资矛盾预防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街道辖区内群体性劳资矛盾的预警排摸、指导服务、争议调处工作,以及涉及人数在百人以下或其他一般群体性劳资矛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中物业公司负责人为第一信息反馈者,对于存在欠租、欠薪等企业单位需第一时间上报街道劳动争议联调中心,并将后续处置情况及时报区相关部门。

四、工作内容

1. 健全机制

通过注册并经营在本街道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公司牵头,组建古美路街道物业管理行业性联合工会组织,同时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组建行业性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推选工会组成人员并下设三个联合调解工作站,人员组成拟以物业公司管理方代表、物业公司员工代表、街道联调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员等多方组成,设立信息互通联合联络员机制,定期召开相关劳动争议研讨会,邀请区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开展培训。通过街道房管办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对相关物业公司的考核机制,切实做到凡有拖欠物业费及公用事业费等情况的经营单位及时通报街道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再由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核实相关信息,由街道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及时介入处置。

2.工作站人员组成及相关职责

(1)工作站人员组成:由工作站所在小区居委、物业安排相关兼职工作人员,与工作站调解工作人员一起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相关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参与联合调解工作。

(2)建立古美物业管理行业劳动联合争议调解微信工作群,将联合调解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建立古美路劳动联合争议调解工作站网格联络人制度,建全网格化管理模式,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相关奖励措施

为扎实、稳步高效推进联合调解工作,彻底将物业行业劳动争议矛盾化解在第一线,提高古美劳资矛盾先行调解及化解率,对化解矛盾突出的物业公司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方法及金额依据相关职能单位(房管办事处)制定的考核办法为准。

六、工作进度安排

1. 启动阶段(2018年2月至3月)。由古美路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牵头,组织街道辖区所有物业、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工作筹备会。

2. 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6月)。由古美路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牵头,组织街道内所有物业、各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行业内工会组织,签订行业内集体合同。落实各工作站人员及办公场所,成立工作站并挂牌。

3. 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7月至12月)。做好信息汇总,将化解的成功案例上报区有关部门。

 

附件:1.古美路街道物业管理行业劳动争议预警预防联合调解工作站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古美路街道物业管理行业劳动争议预警预防联合调解工作站工作职责

3.古美路街道物业管理行业劳动争议预警预防联合调解工作站调解工作纪律

4.古美路街道物业管理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