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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闵行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4日

 

2023年,闵行区生态环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根据市区两级工作要求以及《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现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  主动公开工作

本局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3条,包含公文类信息68条。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506条,市生态环境局电子政务平台报送信息84条;政务微博“闵行环境”发布665条;微信公众号“闵行环境”发布990条。我局严格按照公文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及各类媒体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每月统计网上政务平台文件发布数、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更好地增强市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度和透明度,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各类途径,向市民普及政府信息查阅及公开申请的方式等。在政府公开日、开放月活动中,邀请学校、居民等市民群众参与环保设施开放活动,开展环境监测科普知识宣讲,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以及对政府工作的参与度。

2.  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1件,已办结13件(其中2件为上一年度结转件)。以处理方式来看,其中2件为主动公开,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告知申请人查询方式及渠道;2件为依申请公开,申请后转为主动公开;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公开;2件为信息不存在,经检索所申请的文件不存在;1件为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告知申请人查询方式及渠道,已答复申请人;1件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另外4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

3.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坚持做到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并制定了信息流转审核机制,捋顺内部信息发布各项程序,确保信息发布有序安全地开展。及时更新区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概况,全年公布重点工作、财务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关注群众关切的信息,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主动公开各类政策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行政执法信息、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等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沟通加强联动,厘清依申请公开办理思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事实际效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

4.  监督保障

我局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通过编写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年度工作重点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内部流转机制,重新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政策。为进一步听取市民群众的专业意见,邀请3位公众代表列席局党政班子联系会议,对《闵行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决策议题献言献策。同时通过编写每月工作通报,对信息发布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回顾性盘点,及时完善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量。

5.平台建设

   我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开通了“闵行环境”微信公众号、“生态闵行”微博账号等公开发布闵行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2

0

1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1

0

1

0

0

4

(七)总计

10

2

0

1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要提升主动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 改进情况

()加强领导,提高政务认识。全面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职能,确保工作常态化。

()依托权责,加强用权公开。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全面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拓宽领域,优化公开渠道。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做好政务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加强公开方式和渠道创新,细化公开颗粒度,利用公告栏、议事场所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做好政策宣讲、意见征集等提升政民互动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并切实完成我局制定的年度各项工作要点及任务。二是2023年度区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三是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中其他处理方式共有4件,为主动撤销申请的案件。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