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闵环办〔2022〕28号 关于印发《2022年闵行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2年闵行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5日
2022年闵行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2022年闵行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区政府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的功能效应。 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一)按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结合业务实际,积极探索建设环保信息地图,集成标注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碳排放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等信息,并加强数据解读(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二)及时公开环评行政许可(环评许可科)、辐射安全许可(辐射与固废站)等行政许可事项内容。公开本区低碳补贴相关政策并开展解读(大气环境科牵头)。公开纳入闵行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名录信息(土壤与固废科牵头)。公开全区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执法监测科牵头)。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公开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运维能力和信用评价结果(执法监测科牵头,监测站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综合规划科牵头)。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检查结果公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生态环境部门应主动将检查时间、内容、结果等情况在网站公开。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涉及保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可不予公开(执法监测科牵头,执法大队配合)。 (四)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订发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通知,公示重点排污单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等披露主体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开,设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培训,督促披露主体企业依法主动披露环境信息(执法监测科牵头)。 二、强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公文备案工作,实现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政府公文公开要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公文部门文号主题开展分类,确保分类正确。(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流程和机制,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内容和形式,办理过程中积极与申请人直接沟通,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做好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三、强化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和回应关切 (一)我局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解读材料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年内开展1个政策文件决策草案解读,精准推送工作不少于1次,解读形式更加多元。主动公开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3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各业务部门负责) (二)做好2022年环保设施等向社会开放工作。通过视频形式开展环保设施云开放活动。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绿色议事日”等公众宣传及企业宣贯活动(宣教中心牵头),以及“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系列主题开放活动(监测站牵头)。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生态环境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防范化解环境社会风险。(执法大队(信访办)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四、强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 (一)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根据工作需要,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合理调整网站栏目设置。(办公室牵头) (二)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宣教中心牵头)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按照“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的指示要求,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 (二)强化情况通报和问题整改。办公室建立通报机制,加强督导,根据区政府第三方评估和月度通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科室、各单位要将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分界任务,厘清责任,强化落实,提高效率,确保质量。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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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闵行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