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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6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闵行区教育局行政办公室(电话:021-54942010,电子邮箱:jy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切实提升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主动公开工作

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未制发行政法规、规章。公开机构简介、机构职能、机构设置、下属单位信息12条,领导简介、人事变动信息65条。公开规划计划1条。公开统计数据1条。公开行政许可9项,处理决定数量1892条;公开行政处罚19项,处理决定数量0条;无行政强制事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及其办事指南96项。公开财政信息97条。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收费金额10073万元。集中采购项目2个,中标金额为15259.88054万元。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决策信息2条。公开教育重点工作信息276条。主办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35件,已结案的均全文或摘要公开。

2.依申请公开工作

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 上年结转1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无法提供”5件,“其他处理”3件。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3.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2022年版《闵行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闵行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13条,重要政策解读12条。发布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信息3条。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设立教育局专栏、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设立闵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学校查询、学区查询、中考查分、教师招聘查询、校历查询等服务。

开设闵行教育微博、微信,发布教育资讯、回应网友关切。微博粉丝78.6万人,累计发布微博5288条,处理留言投诉建议200余条。微信粉丝20.81万人,累计发布推文824条。

5.监督保障

办理信访1329件,处理公众咨询6524件。各类案件按时受理、转送、答复率均为100%,办理联系率99.86%,公开率92%。开展网上意见征求、网上调查2次,征求及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获评2021年度上海市各区教育局政务公开评议“优秀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部分政策文件未开展解读,多元化解读率有待提升。发布政策总解读数12条,其中多元化解读数10条,多元化解读率83.33%

改进措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综合选用图示图解、视频动漫、专家访谈、场景演示、集中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同时,关注政策施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政策施行后的跟踪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未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表三“本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 “(四)无法提供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共2件,均以咨询告知;“(六)其他处理3.其他”共2件,均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3.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过程管理。二是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实效。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互动,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三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四是细化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优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