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180000312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4-08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20〕49号
- 发布日期: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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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含民办、民三):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上海市面向2020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确保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为上海2020年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截至2019年,本区共有63所学校(幼儿园)完成了 “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229所学校(幼儿园)完成了“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工作。 2020年是完成本市“十三五”规划和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任务收官之年,也是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奠基之年。教育现代化离不开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20〕3号)要求,经依法治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区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尚未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上海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闵教字〔2017〕186号)相关要求,最迟于2020年4月25日前全面启动“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创建工作。区教育局将在2020年10月15日前对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创建开展初审工作。 二、截至2019年底,已获得“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称号的学校,可以进一步申报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市教委将在2020年完成“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的学校中评选一批“标兵校”和“特色校”。 三、市教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新要求,同时结合2019年创建工作情况,对《创建工作通知》中的相关创建指标进行了微调,微调后的创建指标体系附后。 四、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依法治校创建、完善依法治校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已经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学校,要在务实推进学校创建的基础上,每年年底填写当年度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对相关数据及内容进行更新,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报区教育局法制科备案。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没有完成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学校(包括2019年新办学校和幼儿园),已经完成“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工作,进一步申报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于2020年4月25前,填写上报《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启动依法治校创建工作。 2. 申报2020年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学校,对照创建指标,根据创建情况,于2020年10月1日前填写上报《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见附件3)。同时,学校要将创建过程情况及创建报告表等材料,及时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联系人:钱素娟(闵行区教育局2号楼105室) 联系电话:64880352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创建指标体系 2.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申报表 3.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0年4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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