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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5日
  • 索引号:SY180000312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4-08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20〕49号
  • 发布日期:2020-04-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各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含民办、民三):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上海市面向2020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确保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为上海2020年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截至2019年,本区共有63所学校(幼儿园)完成了 “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229所学校(幼儿园)完成了“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工作。

2020年是完成本市“十三五”规划和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任务收官之年,也是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奠基之年教育现代化离不开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203)要求,经依法治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区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尚未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上海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闵教字〔2017186相关要求,最迟于2020425日前全面启动“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申报工作,并于2020915日前完成创建工作。区教育局将在20201015日前对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创建开展初审工作。

二、截至2019年底,已获得“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称号的学校,可以进一步申报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市教委将在2020年完成“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的学校中评选一批“标兵校”和“特色校”。

三、市教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新要求,同时结合2019年创建工作情况,对《创建工作通知》中的相关创建指标进行了微调,微调后的创建指标体系附后。

四、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依法治校创建、完善依法治校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已经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学校,要在务实推进学校创建的基础上,每年年底填写当年度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对相关数据及内容进行更新,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报区教育局法制科备案。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没有完成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学校(包括2019年新办学校和幼儿园),已经完成“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工作,进一步申报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2020425填写上报《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启动依法治校创建工作。

2. 申报2020年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学校,对照创建指标,根据创建情况,2020101日前填写上报《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见附件3)。同时,学校要将创建过程情况及创建报告表等材料,及时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联系人:钱素娟(闵行区教育局2号楼105室)  

联系电话:64880352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创建指标体系

2.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申报表

3.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048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4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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