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6〕67号
各单位:
经履行评审程序,闵行区2015年度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评审、审核结果通知如下:
一、经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评审委员会2016年1月21日全体会议审定,沪中高评(综合)[2016]1号文件,同意闵行区上海市闵行区实验小学葛平等14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二、经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闵行)评审委员会2015年12月31日全体会议审定,沪中高评(闵行)[2016] 1号文件,同意上海市闵行中学钟明等23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三、经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奉贤)评审委员会2015年12月15日全体会议审定,沪中高评(奉贤)[2016]1号文件,同意上海市春申学校汪琼等4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四、经闵行区一级教师职务学科组评议,闵行区一级教师职务审核委员会2015年12月31日审核,闵行区教育局确认,同意纪王学校陈蕴等321人,具备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同意七宝中学朱诵玉等6人,通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聘前考核。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历从2015年12月31日起计算。
附件:1. 2015年度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15年闵行区中小幼、直属单位申报一级教师职
务评审(含中、高级聘前考核)通过人员名单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6年3月23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2016年3月23日印发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