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经委发〔2022〕2号
关于2021年区级部门支出调整预算的批复
闵行区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中心: 根据闵行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批准的《关于批准2021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按照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合理支出的原则,现将你单位部门支出调整预算批复如下: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185,570,0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3,010,070.00元,项目支出预算为182,560,000.00元。 同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具有法定效力,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程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预算项目及金额。 二、为提高资金拨付和使用的效率,你单位应根据批复的预算和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专项的明细项目提前向区财政局申请用款,区财政局根据单位用款申请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三、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专项项目,必须按区政府规定的采购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采购。 特此批复
附件:2021年闵行区部门支出调整预算明细表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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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区级部门支出调整预算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闵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