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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闵行区关于鼓励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增补相关条款的情况说明 (征求意见稿)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4日

 

为充分发挥“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区域经济发展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全面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20214月区经委和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闵行区关于鼓励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闵经委规发〔20214号)及配套操作细则(附件1),政策有效期三年。现根据《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212号)(附件2)《关于做好产业经济运行工作实现2023年平稳开局的通知》(沪经信运〔2023104号)(附件3)等文件精神,拟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增补“首次升规纳统”和“支持龙头企业升级扩容”两条专项扶持条款,具体说明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本次增补两项条款的政策依据主要为下述政策中的条款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9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212号),其中第二条“着力强主体增动能”中的(六)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和(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茁壮成长,具体条款分别摘取如下:

1.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

1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按照企业产值增速分档支持其采购数字化管理、技术创新、法律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市级资金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配套支持;

2)鼓励各区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

2.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茁壮成长

支持龙头企业升级扩容,对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不同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鼓励各区按照规定给予支持。

(二)2023313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产业经济运行工作实现2023年平稳开局的通知》(沪经信运〔2023104号),其中第二条“分类精准施策,有序组织工业企业加快生产”中:各区要积极开展链主企业培育行动,加大产业集群培育工作,以强龙头带动补链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运行水平。鼓励各区对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不同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给予支持。各区要积极开展重点产业项目抓投产行动,推动企业尽快投产达产,形成更多新增长点,鼓励各区对2023年上半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新建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以及后续项目要素优先保障等。

二、政策条款增补情况

结合上级文件和闵行实际,拟增补以下两项条款:

(一)对首次升规纳统企业的奖励政策

1.工业:经认定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需为上一年年度纳统企业和实现月度纳统的当年新开业企业)的工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批发业:经认定,对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需为实现月度纳统的当年新开业企业)的批发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零售业:经认定,对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需为实现月度纳统的当年新开业企业)的零售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4.服务业:经认定,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需为实现月度纳统的当年新开业企业)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部分服务业法人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5.餐饮业:经认定,对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需为实现月度纳统的当年新开业企业)的餐饮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对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升级扩容的奖励政策

对近五年内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次突破50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首次突破100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

三、政策补充说明

1.本次增补条款奖励适用范围为2022年年度纳统企业和2023年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转专业企业除外;

2.企业申报材料同原相关政策条款的申报要求;

3.本次新增补的两项奖励资金及原政策条款的奖励资金皆可叠加享受;

4.拆分企业第一年与原公司合并计算相关数据,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5.具体扶持金额待区级部门联合评审会、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后确定。

四、2023年资金初步测算

(一)对首次升规纳统企业的奖励政策

今年拟下达工业升规纳统企业数量为100家(市级下达任务为80家),其余专业以22年符合条件的企业为预测依据为45家(其中,批发零售30家、服务业12家、餐饮3),按每家5万元奖励,预计23年奖励资金约为725万元。

(二)对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升级扩容的奖励政策

经测算,符合条件的企业数为0-20家,对应奖励金额为0-680万元,详见下表。

企业分类

预估数量

奖励金额(万元)

2023年可能首次突破10亿元

2022年完成8亿以上14家;按2022年完成9亿以上8

160-280

2023年可能首次突破50亿元

2022年完成35亿以上7家;按2022年完成40亿以上4

160-280

2023年可能首次突破100亿元

2022年完成80亿以上2家;按2022年完成90亿以上0

0-120

2023预计小计

0-20

0-680

综上,以上两项新增补条款2023年预计新增资金725-1405万元。

 

附件:1.《闵行区关于鼓励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闵经委规发〔20214号);

      2.《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212号);

      3.《关于做好产业经济运行工作实现2023年平稳开局的通知》(沪经信运〔2023104号)。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2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