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科委〔2026〕9号 各科普教育基地: 为加强对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作用,闵行区科委科协将开展2025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年度检查与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1、年度检查对象 闵行区所有科普教育基地(2025年新增的基地、申请撤销的基地除外),详见《2025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年度检查和综合评价名单》(附件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地,取消科普教育基地资质。 2、综合评价对象 科普教育基地根据依托单位性质和基地所属领域,三年内分批参加基地运行情况综合评价。基地所属领域为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的科普教育基地参加2025年度的综合评价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评价结果将作为基地运维费资助的依据。2025年新增的基地不参加综合评价。未按要求填报和提交综合评价相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运维费资助。 二、工作流程 (一)提交材料 1、参加年度检查的基地,需提交以下材料: 《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份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参加综合评价的基地,需提交以下材料: (1)3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 各三份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3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工作经费统计表》(附件3) 各三份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3年度科普工作经费财务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各一份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24:00 (二)评审 1、区科委科协将组织专家对参加综合评价的基地进行汇报评审。 2、参加综合评价的基地需提前做好PPT汇报准备,汇报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结果 1、年度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取消“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称号。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一定整改期限;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称号。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地,取消“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称号。 2、重要提示:根据《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闵科委规发〔2022〕2号),各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年参观人数须超过1000人次,且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200天,双休日至少开放一天。如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将被责令一年期整改。如基地目前及今后都达不到区级科普教育基地相关工作标准,可自行申请撤销区级科普教育基地。 3、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结果为“优秀”的基地,给予8万元运维费补贴资助;结果为“良好”的基地,给予5万元运维费补贴资助;结果为“一般”的基地,不予资助。运维费资助不超过基地当年度开展科普工作实际支出。 三、工作联系咨询 联系人:顾沁馨 64986253 邮箱:guqinx@shmh.gov.cn 材料报送地址:闵行区科委科协普及部(剑川路940号E栋4楼423室)
附件: 1、2025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年度检查和综合评价名单 2、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 3、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工作经费统计表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闵行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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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年度检查与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