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科室、委属单位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机关科室、委属单位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考核政策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的重要作用,激发机关科室和委属单位工作效能,推动整体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制定区农业农村委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机关科室、委属单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原则。考核工作和选人用人、绩效奖励、评优评选有机结合,增强溢出效应,提升工作能级。 (二)坚持突出重点原则。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单位职能定位和重点工作,看特色亮点,找问题差距,促使各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效推进乡村振兴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和突破。 (三)坚持注重基础原则。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内部管理等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发展根基。 三、机关科室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一)基础履职(40分) 1.日常履职 按时完成常规工作任务,无重大延误或失误;科室内部职责明确,流程规范,协作高效。 2.内部管理 科室成员分工合理,培训学习常态化,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重点工作(60分) 1.年度目标完成。根据单位年度任务分解,结合挂图作战工作计划,完成本科室承担的指标任务。 2.领导交办任务。高效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紧急或跨部门协作任务。 四、委属单位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一)党群工作(20分) 1.日常履职。规范开展支部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区党建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维护和更新等。 2.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务宣传、文明创建、特色工作。 3.组织人事工作。做好职称、职务、职级等人事管理基础工作、绩效考核、档案管理工作等。 4.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日常监督和专责监督、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 5.群团工作。工会、共青团等组织活动丰富,职工满意度达标。
(二)综合管理工作(20分) 1.行政管理。规范文件管理,及时报送材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无违规开支,财务公开透明。 3.信息管理。综合考量报送信息的时效性、数量、质量和采纳情况,按规定要求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重点工作(60分) 1.年度目标完成。根据单位年度任务分解,结合挂图作战工作计划,完成本单位承担的指标任务。 2.领导交办任务、与机关科室联动。高效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紧急或跨部门协作任务;以任务为纽带,与机关科室工作紧密配合,构建上下联动新格局。 (四)加分项目(最高10分) 1.获区级以上表彰或媒体报道(+2分/项); 2.经验做法被上级单位推广(+3分/项)。 五、考核方式 (一)自查自评 机关各科室、委属单位按半年度提交总结报告。 (二)集中考评 半年度以“擂台赛比武”形式进行考核,年末由委统一组织会议座谈,科室、单位负责人述职,考核小组评分进行考核。 (三)评分占比 考核小组包含委考核小组领导、考核小组成员和监督观察员,其中委考核小组领导评分占比50%、考核小组成员评分占比40%、监督观察员评分占比10%。 六、结果运用 (一)季度考核 机关科室年中、年末考核结果作为科室长和科室公务员、参公人员二、四季度考核的依据。一、三季度委公务员、参公人员季度考核“好”由委分管领导和各科室长共推。 (二)年度考核 委属单位年中、年末考核各占50%,作为年度单位考核评定的依据。 (三)个人评先评优 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挂钩。 本办法由委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区农业农村委机关科室考核评分表 3.区农业农村委委属单位考核评分表
附件1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一、机关科室、委属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一)考核小组领导 朱群英 党组书记、主任 蒋如林 党组成员、副主任、工会主席 茅勤英 副主任 李 娟 党组成员、副主任 (二)考核小组成员 张 维 机关纪委书记 刘妍真 办公室挂职副主任(主持工作) 唐 玲 党群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袁伟峰 三农工作促进科科长 曾艳波 农村发展科科长 周洪梅 农业管理科科长 蒋义海 集体经济指导科科长 盛中华 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大队长 路凤琴 区农技中心主任 孙 灿 区农安中心主任 郁达义 区疫控中心主任 姜 亮 区三农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蒋 群 区农经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三)监督观察员 每半年度轮换抽调2名机关纪委代表参与考核打分并进行监督。 以上人员如岗位发生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替补。
附件2
区农业农村委机关科室考核评分表
附件3
区农业农村委委属单位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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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科室、委属单位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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