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闵行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4121587,电子邮箱:tj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2022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工作指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1.主动公开工作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条,其中:公文及解读7条、财政信息9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6条、统计数据等27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通过闵行区政府网站公开。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本年度未制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情况:本年度对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进行了维护和更新;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本年度未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件;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本年度发布统计公报1份;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本年度未发布行政许可事项;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本年度未发布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本年度公开财政预算信息4条,决算信息3条,部门预算绩效信息2条;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全年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集中采购项目7项,采购总金额31.71万元。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发布重大建设项目; 11、各项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可在“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门户网”相关专栏查询; 12、统计信息、业务工作及应对情况:政策信息可在“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门户网”相关专栏查询; 13、定期公开对企业的“双随机”抽查方案和结果:“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共21家单位;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相关信息统一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可在“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门户网”信息公开相关专栏查询。 2.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本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共7件,上年无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办理的7件信息公开申请均予以公开,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3.政府信息管理 本局贯彻执行《闵行区统计局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推动政府公开工作纵深发展,确保政府信息既公开又安全,按照“谁产生、谁界定、谁把关”原则,坚持由专职信息员梳理政府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把关后予以公开,确保信息不涉密,符合公开程序。同时,由局办公室指导、监督各部门,实现自文件起草时就界定所发公文属性,随发文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做到在文件形成时,把信息一次性界定、公开到位。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频率。更新区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概况,全年公布统计月报250条,统计工作动态52条、统计分析9条、统计年鉴1条。 5.监督保障 2022年,本局专职信息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方式、渠道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某些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职能等还有进一步主动公开的空间。在下一年工作中,我局将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积极思考,创新政策解读多元化的方式方法,推动闵行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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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