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关于对《闵行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

 

根据《上海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沪统字﹝2021﹞53号)精神,区统计局结合本区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闵行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历经拟稿、修改和党组审议等步骤,于2021年11月25日正式公布。《规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以增强全区统计机构和统计职能部门依法治统、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能力目标和任务。《规划》正文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开创统计普法新局面;深入推进重点普法,统计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牢牢把握精准普法,统计普法对象全面覆盖;压实压紧普法责任,统计法治建设能力全面增强。现就相关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开创统计普法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闵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不断强化统计普法责任,积极探索统计普法有效形式,牢固树立统计守法意识、彰显统计法律尊严,为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领导干部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不断增强,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牢固树立;统计机构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稳步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得到有效保障;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素养全面提升;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能力不断增强,统计法治实践参与度持续提升,统计法治尊严得到有力维护,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培育浓厚法治氛围。

(三)基本原则

一是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领导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统计法治宣传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力度,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公开曝光一批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挥案例教育警示作用。三是优化统计法治宣传方式和内容,充分发挥“闵行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新媒体新技术在统计普法中的广泛应用,打造一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产品。四是提升统计普法与统计执法联动性,以数据核查、双随机抽查和现场执法检查为契机,向统计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让执法与普法共同推进,增强普法宣传针对性。五是回应广大人民对统计普法新需求新关切,统计依靠人民、统计为了人民的发展理念和工作导向,精准分析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需求,精心筹划传播形式和宣传内容。

二、深入推进重点普法,统计法治素养全面提升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统计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全面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将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统计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四)强化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统计系统人员要全面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

三、牢牢把握精准普法,统计普法对象全面覆盖

(一)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

宪法、统计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区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把《统计法》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

(二)着力做好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

政府统计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统计法治讲座、统计法治研讨等,提升学法用法水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纳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三)多渠道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

利用年定报培训、专题培训、质量检查等契机持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重点讲解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

(四)多途径推动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12月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基础知识。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中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

四、压实压紧普法责任,统计法治建设能力全面增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区统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完善经费保障,压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将“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

(三)深化学习培训,夯实普法教育基本面

继续加大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力度,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断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法律素养培训,积极探索实践式、案例式培训,锻造有能力高水平的统计执法队伍。

(四)增强行动自觉,广泛参与各类重大活动

鼓励街镇及有关统计职能部门统计人员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统计法治征文、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五)增强督促指导,开展中、终期考核验收

树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盘棋”意识,区局、街镇及有关统计职能部门统筹协调本地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局队协作、相互配合。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