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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文化公园美术馆项目运行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年5月31日

    为进一步加强闵行区社会事业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政府的监督管理力度,鼓励经营方守正创新,将闵行文化公园美术馆打造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艺术平台,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闵行文化公园美术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以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就经营年度内可行性缺口补贴的使用执行,制定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

    每年上半年度对美术馆上一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根据《闵行文化公园美术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工作实际,共设置基础工作考评、联合考评、社会监督考评三个部分内容开展绩效考核。

    三、考核组构成

    由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牵头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共7名,包括区文旅局人员2名,闵行文化公园、七宝生态商务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2名;同时,邀请市民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1名参加考核。市民代表由闵行文化公园美术馆属地文化行政部门推荐,推荐人选应长期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熟悉属地公共文化设施;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分别由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闵行区委员会相关部门推荐,推荐人选应长期关注地方文化建设,积极建言献策。考核办公室设置在区文旅局。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项目

    美术馆运营方上报考核所需资料后,考核组成员依据《闵行文化公园美术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的《闵行文化公园美术馆运营工作专项考评实施细则》,对美术馆运营方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及企业履约情况进行打分考核。

    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考核项目包括:

    1.基础工作考评(50分),由区文旅局进行考核评分;

    2.联合考评(30分),由闵行文化公园、七宝生态商务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评分;

    3.社会监督考评(20分),由区文旅局负责对当年度实际情况进行汇总后,区文旅局、市民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进行考核评分。

    每个考核项目的考核分数取平均值,由考核办公室汇总并确定该合同年度美术馆运营考核总分。

    (二)评分细则

    1.基础工作考评(总分50分)

    基础工作考评的评分细则及计分依据如下:

    1)社会影响力的文化艺术活动(10分)

    所需资料:活动资料信息表,活动前期媒体宣传链接、截图,活动现场图像纪要,相关媒体的宣传链接、截图。

    2)艺术鉴赏培训情况(10分)

    所需资料:活动资料信息表,活动参加人员名单,活动前期媒体宣传链接、截图,活动现场图像纪要。

    3)政府用场服务保障(10分)

    所需资料:每次政府用场活动资料信息表,政府用场记录单。

    4)美术馆开馆情况(10分)

    所需资料:美术馆公共平台对外公布营业时间的书面凭证。

    5)经营活动合法合规(10分)

    以接到群众或相关部门举报投诉为依据,对经营边界以外商业活动进行评判。

    2.联合考评(总分30分)

    基础工作考评的评分细则及计分依据如下:

    1)消防安全(10分)

    根据消防检查完全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不同情况对应进行评分。

    2)设施维护(15分)

    发现墙皮脱落情况每处、每次扣1分;发现电梯、显示设备等连续10个工作日未正常工作情况,每次扣1分(除正常更新、大修等)。

    3)日常活动遵守闵行文化公园规定(5分)

    美术馆日常活动不遵守闵行文化公园规定的,通知后未改正的,发现1次扣1分,特别严重的,直接扣5分。

    3.社会监督考评(总分20分)

    社会监督考评的评分细则及计分依据如下:

    112345热线反馈(5分)

    在年度经营范围内,经过12345热线反馈的公众投诉和不满意事项,经查属实的扣2分,造成广泛关注且情节严重的扣5分。

    2)新闻媒体曝光(10分)

    所需资料: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不含网络媒体)不良行为曝光1次扣5分,正面宣传1次得5分。

    3)满意度调查(5分)

    由区文旅局根据《美术馆日常工作月度评估表》每月进行评分,以平均值作为该项指标得分。

    所需资料:当年度的《美术馆日常工作月度评分表》。

    (三)补充说明

    对《闵行文化公园美术馆运营工作专项考评实施细则》中关于“社会影响力的文化艺术活动”做补充说明如下:

    1.国际级水准文艺活动:国际性文化艺术协会及个人参加的展览或相关学术研讨会;获得所在国国家级别文化艺术职称的人员、所在国国家级文化艺术协会及其成员参加的展览或相关学术研讨会;获得国际性文化艺术奖项的文化艺术团体、人员或原作参加的展览或相关学术研讨会。

    2.国家级水准文艺活动:直属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带有“中国”“中央”字样文化艺术协会及个人参加的展览或相关学术研讨会;获得国家级文化艺术奖项的文化艺术团体、人员或原作参加的展览或相关学术研讨会。国家级水准文艺活动包含于国际级水准文艺活动中。

    3.市级水准文艺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文化和旅游系统,带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字样文化艺术协会及个人参加的展览或相关学术研讨会;获得市级文化艺术奖项的文化艺术团体、人员或原作参加的展览或相关学术研讨会。市级水准文艺活动包含于国家级、国际级水准文艺活动中。

    五、附则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启动考核程序或不能执行考核结果时,视具体情况暂停或延缓考核。

    2.本考核办法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闵行文化公园美术馆运营工作专项考评实施细则

2.美术馆日常工作月度评分表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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