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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尔贵-《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普2610090001号)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30日

公  告

 

孙尔贵:

2025年12月10日发现你损坏了闵行区纪翟路1625弄64号101室的房屋承重结构,本机关于2026年10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普2610090001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公告联系人:薛亮、王琪       联系电话:18017107132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普2610090001号)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