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民〔2026〕24号 闵行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闵行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6年闵行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闭环管理 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府发〔2020〕18号)等相关规定,做好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决策事项有序推进。 二、规范决策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决策承办部门要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决策程序,依照法定程序完善决策草案,推进决策事项落地施行。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严格督导检查,实施动态调整 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制度,确需对目录内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决策事项的,由业务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程序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予以调整、公布。局办公室将对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开展全流程指导监督,决策承办部门要加强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切实提升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质量和效率。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闵行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闵行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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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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