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250066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6月3日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变更申请及2025年6月17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上海市轨道交通15号线南延伸工程(闵行区段)涉河方案变更。 原批复内容:B型(工程桩号JCH:N0+000.00~JCH:N0+024.80、JCH:S0+000.00~JCH:S0+034.37)该断面总长59.17m,主要布置于桥梁以西,采用斜坡绿化+钢筋混凝土挡墙结构,墙顶高程3.2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底板顶高程2m、宽2.2m、厚0.5m,前排设置塑钢板桩和钢筋砼方桩,后排设置钢筋砼方桩,板桩桩长1.5m,方桩桩长7m,桩间距1.5m,墙前高程2.4m处设0.45m~1.95m宽平台,后以1:3的坡比顺接至规划河底高程0.0m,墙后以1:2的坡比顺接至堤顶4.0m高程,坡上种植绿化下设防冲刷水土保护毯,防汛通道内设置3.5m宽人行步道。新建护岸与现状护岸顺接。 因涉及该段河道下方管线与原设计河道护岸桩基冲突,该段河道护岸结构变更为: B型(工程桩号JCH:N0+000.00~JCH:N0+024.80、JCH:S0+000.00~JCH:S0+034.37)该断面总长59.17m,主要布置于桥梁以西,采用斜坡绿化+钢筋混凝土挡墙结构,墙顶高程3.2m,底板顶高程2m、宽2.2m、厚0.5m,基础采用8排高压旋喷桩,桩长为1.7m~4.2m,桩底高程为-1.2m,桩间距1m,桩顶距离设计泥面线均为1m,墙前高程2.4m处设0.8m~2.3m宽平台,后以1:3的坡比顺接至规划河底高程0.0m,墙后以1:2的坡比顺接至堤顶4.0m高程,坡上种植绿化下设防冲刷水土保护毯,防汛通道内设置3.5m宽人行步道。新建护岸与现状护岸顺接。 原准予许可决定书(受理号:MHSX20240123)中其他事项不变。
2025年6月20日
抄送:区水利中心,吴泾镇城建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