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250061
上海傥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提出的虹桥西区III-G01-04地块新建项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你公司新建项目位于闵行区新虹街道,用地范围东至七莘路、南至温虹路、西至申昆路、北至南虹港。项目总占地面积4.6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4.65h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1、工程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4.65hm2。工程共计挖方量19.72万m3,填方量3.86万m3,借方量2.66万m3,弃方量18.52万m3。 2、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9%,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4、该项目于2025年5月开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7年12月,建设总工期为32个月,设计水平年为2028年。 二、你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有关建设程序,落实本工程水土保持设计、施工等工作,切实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全部落实,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监测季报应当在你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开,并接受闵行区水务局的监督检查。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根据《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水土保持设计及施工中涉及水土保持方案有重大变更的,你公司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查同意。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公司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报送闵行区水务局备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2025年5月27日
抄送: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心),新虹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