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5101121211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土许方〔2017〕第 19 号文审定沪闵方(2017)DA31011220174246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因优化提升品质,你(单位)申请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将原 3 号生产车间调整为宿舍,原 4 号生产车间调整为职工餐厅,相关建筑轮廓、建筑间距与退界、周边绿化、消防登高面等同步调整。 2、地块北侧门卫处围墙范围微调。 3、增设一处镂空吊装构架,位于已建 1 号和 2 号生产车间之间,跨 2-6 层。 5、2 号生产车间占地面积更新调整为 11651.5 平方米。 6、根据上述变化,调整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由107724.54 调整为 107675.55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96645.41 调整为 96592.55 平方米。其中,2 号生产车间:单体总建筑面积 75443.6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 6441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1025.5 平方米。其他新建单体:单体总建筑面积 2081.25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 2041.75 平方米,无地下建筑面积。 镂空的吊装构架不得封闭改作他用。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方案批 复及附图为准,变更部分详见变更后的总图及文本(以云线标注为准)。 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10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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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汽车座椅产业化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