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浦锦街道芦恒路敬老院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日
- 索引号:SY220004653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07-01
- 发文字号:沪闵规划资源许建变〔2025〕67号
- 发布日期:2025-07-0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填报的 20250624193693《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2〕286号文核发沪闵建(2022)FA31011220220110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实际使用需求,你(单位)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总平面图中取消西侧新建围墙,新增北侧新建围墙,围墙1长度由10.91米调整为73.61米,围墙2长度由168.09米调整为 105.39 米。主楼建筑高度更正为22.74 米,具体详见总平面图。 2、地下室和二至四层局部平面布局、立面建筑高度更正、排风井高度及局部立面布局等调整,详见变更的单体图。 3、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4、本次变更仅限于云线圈注范围,其余部分仍以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7 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