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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运载火箭总装总测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9日

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0926152494《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0〕250号文核发沪闵建(2020)FA31011220200125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项目申报时设计计算有偏差,你(单位)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总平面图中运载火箭总装总测厂房的角点坐标变更,具体数据详见变更的总平面图。
2、运载火箭总装总测厂房与北侧3层建筑的建筑间距变更为34.8米,与北侧2层建筑的建筑间距变更为25.8米,与南侧用地红线的建筑退让变更为24.4米,具体详见变更的总平面图。
3、运载火箭总装总测厂房建设项目计容面积由26889.37平方米变更为25905.85平方米,新增屋顶不计容面积196.26平方米。
4、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5、本次变更仅限于云线圈注范围,其余部分仍以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