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元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914261284《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2024〕48 号文核定(沪闵书(2024)BA310112202400362)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现你单位因划拨绿化项目单幅宗地面积超过报部规范,需拆分原建设用地面积,申请对原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将原建设用地面积 32104.68 平方米拆分为 38A-01A 地块 用 地 面 积 1316.13 平 方 米 , 37B-01A 地 块 用 地 面 积20445.45 平方米,37B-02A 地块用地面积 10343.1 平方米。 本次变更仅限上述内容,具体见附图,建设单位取得本单位变更决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9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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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马桥大居银林路体育公园绿地新建工程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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