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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闵行区浦江镇MHPO-1316 单元01-02、01-03、03-02 地块新建项目(01-02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0日

上海象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50702195275《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5〕24 号文核发沪闵建(2025)FA31011220250004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设计优化,你(单位)申请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1)建筑层高:33、34、35、37 号住宅楼二层及以上层高由 2.95m 调整为 3m;36、38、39、40 号住宅楼二层及以上层高由 2.95m 调整为 3.05m;33-40 号住宅楼一层层高由5m 调整 4.25m。

       2)建筑高度:35、37 号住宅楼建筑高度由53.85m调整为 53.90m;36、38、39、40 号住宅建筑高度由53.85m调整为 54.70m。

       3)33-40 号住宅楼:首层楼梯微调;凸窗微调。4)总平面图:上述建筑高度调整,建筑间距、退界、经济技术指标等均不变。

       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为准。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7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