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报协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521244885《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5〕35 号文核发沪闵建(2025)FA31011220250006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设计优化,你(单位)申请对已批工程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关于总平图及经济指标调整 (1)取消总图中 6#单体的屋顶绿化。 (2)西侧、北侧道路宽度由 5.5 米修正为 5.25 米。 (3)3#楼建筑高度修正为 22.45 米,不涉及建筑单体建筑高度调整。 (4)对 1#、2#、4#、5#的建筑面积进行修正。 2、关于垃圾房面积及构筑物调整 (1)1#西侧生活垃圾房面积经复核面积修正为 27.94平方米。 (2)构筑物名称调整为构筑物 A、构筑物 B。 (3)“围墙 4”高度变更为 2.7 米,同时各段围墙长度略有调整,围墙图纸不作调整。 3、关于地块经济技术指标的调整 经上述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 45359.92 调整为 45448.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由 39954.92 平方米调整为 40043.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 39357.72 平方米调整为 39423.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 5405 平方米(未变化)。 本次变更仅限上述内容,其他均不涉及变更,具体见附图,建设单位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5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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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闵行区浦锦街道 17-06 地块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8日